警惕约会暴力 数据表明80%强奸都是熟人强奸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在日前由中国法学会召开的“反对家庭暴力网络会议”上,学者提出了“约会暴力”的概念。联合国的有关数据表明,80%的强奸都是熟人强奸——
案情简介
2003年2月24日,湖南省湘潭市某小学21岁的女教师小黄在宿舍身亡。 湘潭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当晚,小黄的男友姜某曾向黄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绝。姜使用一定的手段,间接发生了性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小黄死亡。当时,警方认为小黄死于心脏病发作,未予立案。直到5月底,警方才立案,将姜刑拘。目前,警方以涉嫌强奸中止罪,将此案移送到湘潭市检察院审查。
这起案件涉及约会暴力
针对此案,在11月15日的“反对家庭暴力网络会议”上,广州中山大学妇女性别与文化研究博士生导师艾晓明发表了她的观点: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约会强奸”案件。此前,她曾对这起案件做过详尽的了解。
“约会强奸”这个概念在中国还很陌生。艾晓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约会暴力和约会强奸的概念。根据加拿大安大略华人家庭专业辅导中心的定义:约会暴力是指有恋爱关系但不同住的两个人,由一方向另一方施加暴力。这些暴力行为包括性、精神或肉体方面的虐待。虽然这些情况在男性身上也会发生,但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情况则较为普遍。
要判断这起案件是否涉及约会暴力或约会强奸,首先要对“强奸”的定义有正确的认识。强奸的一般性定义是,强迫妇女违反她的意愿发生性关系。“强奸”和“性关系”最重要的区别是强奸没有获得妇女的同意。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强调强奸是“以暴力和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内涵与此相同。根据这个定义,小黄当天晚上明确表示了不愿意,但姜对她施行了暴力,并留下伤痕。姜对黄到底实施了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性行为,这个事实现在还未调查清楚,但他的行为违背了小黄的意志。因此,可以明确判断出,小黄遭到了强奸,而且可以推断,小黄在这个过程中突然死亡,跟强奸有直接关系。同时,从小黄尸体上的较多伤痕可以猜测,当天晚上还可能发生了其他暴力行为。
人们忽视约会暴力“强奸原型”在作祟
约会强奸是一种熟人强奸形式。提到熟人强奸,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熟人之间也会发生强奸吗?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中心的刘伯红教授介绍,实际上熟人强奸要比陌生人的强奸普遍得多。联合国的有关数据表明,80%的强奸都是熟人强奸。因为彼此比较熟悉,发生强奸的机会比陌生人之间多。再则,和平环境下治安有保证,所以陌生人强奸反而要少。但是为何熟人强奸很少人提及,而且报案的女性也少呢?根据艾晓明的研究,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头脑中的“强奸原型”在作祟。人们普遍接受的是这样的场景:夜黑风高、蒙面大盗埋伏在阴暗的角落,突然袭击女性。假如两个人在谈恋爱,人们一般都抱有这样的想法,他们干什么是人家的私事儿,就是有点打骂现象也是爱的表现,而不会往强奸和暴力方面去想。
这起案件的警方态度也说明,人们对熟人强奸包括约会强奸的认可度低。小黄死于2月24日,但直到5月底警方才立案,而且一直存在着认识偏差,比如不承认小黄死前遭受过暴力,只承认强奸中止,而不是强奸等。可以说,这些判断带有浓重的男权意识:反正两人是在谈恋爱,发生性关系是迟早的事,姜某用点儿强也是情有可原的,哪个男人在这方面不用点儿强呢?在这个过程中,小黄病发死了,太自然不过了。然而这种判断却完全忽视了女性的权利。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约会暴力的忽视还表现在这些方面:有的人抱有这样的想法,一旦“生米煮成熟饭”,女孩子想不跟你都不行。不少人都是这么干的,男人们认同,有些女人们也半遮半掩地接受了。
反约会暴力应纳入青少年性教育
这起案件提醒了人们约会暴力的存在,人们应认识到:“霸王硬上弓”不再是无伤大雅,而是会要人命的。同时,它也暴露了我国在司法实践上的某些缺失。
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其实是比较完备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执法人员难免受传统观念和男权意识的左右。艾晓明提出,需要呼吁人们充分认识到,男性有表达性欲望的权利,女性也有拒绝的权利。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司法人员应该有这样的认识,只要女性明确表达了不同意,那么男性实施的性行为就是强奸。
同时,应把反约会强奸普及到青少年的性教育中,在大学校园进行反强奸教育,尤其是针对熟人强奸和约会强奸。专家提示:男性尤其是男青年,不能“霸王硬上弓”,希望以此“生米煮成熟饭”,这样的行为是犯法的;女性也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约会时,应注意选择环境,回避僻静的地方或相对封闭的空间,言行别让对方产生误解。
相关链接
2002年12月31日南方某媒体有一则报道《约会时,她遭遇强暴》,报道了某男青年在约会时强暴了女朋友,结果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批捕了他。被害人律师指出,如果违背了对方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这就是强奸,是犯罪,无论是发生在约会期间,或是其他任何时间。这个案件是我国对约会强奸判刑的比较早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