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研制出电脑量刑软件遭到各方质疑
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法院近日研制了一套“电脑量刑”法律软件。输入案件的具体定罪情节,电脑就能判决出一个刑期。对电脑量刑的孰是孰非,重庆一些律师、检察官和法学专家发表了看法。
赞成:阳光量刑防审判诟病
李勇律师: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过大,常出现同一案件由不同法官审出不同结果的现象。把具有强大记忆和检索功能的电脑技术,运用到司法审判中,恰到好处地弥补了法官这一人为因素对量刑的影响,使审判成为“阳光作业”。
反对:有电脑还要法官干啥
政府公务员张先生:电脑是人制造的,目前电脑的逻辑思维能力远不如人脑的水平,怎能审案量刑?电脑果真能审案判案,是否就不需要法官这个职业了?
某检察官:电脑量刑可克服人为干扰,表面上看来公正,实质上是一种机械操作,不能适应案件情节需要。这些千变万化的案件情节,直接影响定罪量刑,法官可依据自由裁量权对此作出准确判断,机械化的电脑则无能为力,所以电脑量刑不可取。
建议:电脑量刑作判案参考
陈伦律师:法律对量刑的规定仍过于笼统,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太大;个别法官业务素质不高,易滥用权力致司法腐败。电脑量刑为司法审判提供了一个客观的尺度和标准,可为法官正确判罚提供重要参考。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脑量刑是一种进步。
但电脑量刑过于教条化,只能按固定程序进行判断,无法应对千变万化的案情。因此,它只能是对判案起到一种辅助的参考作用,绝不应代替法官的思考和判断。
据重庆晨报(短信代码:4218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