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水稻、棉花等农作物登场的关键时节,近日,笔者随安徽省含山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一道深入涉农企业和农户家中,调查了解订单农业的合同制定、执行、履约情况。
今年,含山县共有70家涉农企业和4.27万农户签订了60781份订单合同,订单标的达2.55亿元,约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70%。 但是,笔者发现几乎所有的合同都是企业的自制合同,不少合同为内容单一的产销意向书,与严格的经济合同相去甚远。
虽然含山县涉农企业和农户认为长期以来双方履约率都在80%以上,应该没什么关系,但这其中存在很大的风险。对农户来说,因为自制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应,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农企业(收购方)违约,农户难以追究,导致农业订单兑现难,增加收入难。有些企业在收购时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等级方面额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压级压价收购,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对企业来说,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合同条款内容不清楚,有的农户对收购方的“解释”一知半解,等到发生纠纷时一味蛮干、争吵。突出表现在农户在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格时,纷纷出现违约的情况,产品不卖给与之签订合同的企业。而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订单价格时,农户又要求企业按合同价收购。这些都导致企业承担的风险增加。
笔者建议,要使订单农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订单合同亟须规范。首先应在生产者、经营者及相关人员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合同意识、法律意识。其次,要规范合同文本。工商部门要在订单合同上明确生产的品种、质量、价格结算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第三,要及时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使订单农业真正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
安徽含山县委宣传部 田斌峰 刘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