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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3岁的霍子强站在市二中院的刑事法庭被告席上,接受公开审讯。他被指控在今年春节前几天,因母亲未告知其正确银行卡密码,而后用木棒将母亲残忍打死并焚尸。霍子强在法庭接受审判。信报记者 刘志坚/摄
指控 被告涉嫌棍杀生母并焚尸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月23日晚上9点多,霍子强在本市丰台区家中,因家庭琐事与47岁的母亲王某发生口角,后霍子强持木棍猛击王头部数下,致王死亡。霍子强为掩盖罪行,于当月27日1时许,在家中将王的尸体焚烧。公诉机关认为,霍子强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冷漠得就像在说别人的事
在昨天的庭审中,霍子强冷漠得就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他一直在为自己辩解,直到最后也没有在庭上说一句对不起的话,甚至在法官特意问他对母亲的死有什么要说的话时,霍子强还在强调:“我怎么可能为了5000元钱就把母亲打死呢,她生我养我,就是一个傻子也知道不能杀母亲啊,更不能焚烧尸体啊,我要是为了掩盖罪行,我把她扔了,也不至于烧自己的家吧。”“那你认为自己无罪吗?”法官问。“不是无罪,我知道我肯定做得不对,可是案发时真的没有想打死母亲,也没焚烧尸体,可能是我看她尸体的时候,因为紧张,烟头掉在床上引起的……”霍子强坚持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
供述 怀疑母亲未告知正确密码
霍子强说,父亲1998年车祸去世后,母亲从未管过自己,自己跟母亲在生活上互不相干,平时母亲开支都把钱花在和她好的那两个男人身上,家里大的开支都是自己出钱,而自己平时主要和大爷大妈关系比较好。案发前,因为村里正在拆迁,他想向母亲要点钱盖房,这样拆迁时可以多分点钱,母亲便给了他一张银行卡。可他怀疑密码有假,就去商场买东西试卡,结果发现密码真的不对。回到家后他就与母亲吵了起来。霍子强在庭上称自己只打了母亲三四棍子,但他曾在预审时供述,他用棍子打了母亲头部10多下,因害怕警察发现,他就放火烧了母亲,放火后其还在院门口等火烧起来才离开。公诉机关出示的证言显示,霍子强此前经常与母亲吵架,甚至还踹过母亲。
翻供 不孝子只认打人不认焚尸
在昨天的旁听席上,没有霍子强的任何亲属或朋友。对于上述指控,霍子强翻供,只承认自己确实拿棍子打了母亲的头部,但是当时还没死,因为母亲还在“哼哼”,后来才发现母亲已死的事实,不过他不是有意要杀人的,也没有故意焚烧尸体。霍子强说:“我跟我妈闹矛盾,她打我,还骂我大爷、大妈和女朋友,还说要找人弄死我。我当时有点生气,顺手就抄起支窗户的棍子打了她,后来她死了。”此案将择日宣判。信报记者郭志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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