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前夫一怒之下杀死前妻,昨日此案在市五中院开庭时,控辩双方围绕死者是否在“激化矛盾上有责任”等展开激烈辩论。据悉,这是市五中院受理的首例开庭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李安模(49岁、南岸区长生桥镇农民)1981年与死者刘某某结婚,今年1月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 数月后,李听说前妻已经结婚,认为她“违反”当初离婚时“今后不再结婚”的承诺,于今年5月19日下午来到刘家找她理论,并与刘发生撕打。撕打中,李持一个空酒瓶猛击刘的头部,后又到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对其颈部猛砍一刀,导致刘当场死亡。
庭审中,李安模对自己持刀杀人并不否认,但他辩解,他去刘家只是想问问刘为什么要欺骗自己,刘却告诉他,自己早在五六年前就与人同居,承诺不再结婚只是为了骗他。李安模称,自己听到这话后很愤怒,加上刘猛抓他的下身,于是他持刀将她砍死。李称,杀人后自己很后悔,在尸体边大哭了一场。
庭审中,李的辩护律师出具了多份李的同村村民的证言,称刘在1994年外出打工,夫妻关系随之恶化。很多村民很早就听说刘有了外遇,但都不便告诉李安模。辩护律师还认为,死者当时“以不恰当的方式激怒被告”,对激化矛盾有责任。而公诉人认为,刘离婚后有再婚自由,李杀死前妻手段残忍,村民的证词都是“听说”、“可能是”,含混不清,证明力不够。
昨日,死者的丈夫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索赔7万余元。李当庭表示,自己有一张工资卡在他人处,卡上有6万多元愿意拿出来赔偿。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聊天
昨日开庭审理的李安模涉嫌杀死前妻一案,不仅是五中院受理案件以来的第一起开庭案件,也是该院第一次示范开庭,刑一庭副庭长王立新担任审判长。
示范庭上,审判人员穿着整齐,严守庭审程序和纪律,就连法警换岗、递交证据证物同样举止规范、步履稳重,整个审判大厅气氛庄严肃穆。市五中院有关领导表示,针对前段时间人大代表评议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审判人员在工作中随意散漫的问题,他们特意组织了这次示范庭,并要求该院全部刑案审判人员旁听,同时还邀请了该院司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并对庭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另据了解,除开展示范庭活动外,该院还出台文件对法官行为进行规范,法官随意更换或随意占用法庭、法庭上更换法官袍、庭审前后与一方当事人聊天等举动将受到严厉处罚。记者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