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五大措施惠及杭城百万老人生活
昨天,杭州市政府下发《杭州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新规定从养老、医疗、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优待,《规定》9月1日起施行。
早在1987年,杭州进入老龄化社会(按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率超过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6万,占总人口的14.52%。 《规定》新增措施涉及五大方面,惠及老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养老优待: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特殊生活补助,城镇老人每人每月20元,农村老人每人每月10元;对杭州市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其中,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医疗保健优待:政府投资主办的市级及区、县(市)级医疗机构专设老年人挂号窗口,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继续免收普通门诊、急诊、复诊挂号费;免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担架、推车和助步器等服务。
以区为单位(不含萧山、余杭区)建立老年人健康体检专项资金,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为患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
生活服务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1-399路,连接主城区与萧山城厢街道的315路,此次也涵盖在优待线路之内;60至69周岁老年人购买公交老年IC卡,电子钱包区增加的充值额原为10%,现提高到20%。
文体休闲优待:除继续实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景点、文化体育场馆,60至69周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外,70周岁以上老年人还可免费参观市区内寺院,坐西湖游船(不含手划船、自划船、自开船),享受半价优惠。
维权服务优待: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有关收费;老年人因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要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执行。
(记者岳海智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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