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近年来成都的道路交通发展非常迅速,据交管部门统计,2005年成都拥有机动车149万辆,平均每年以14万辆的速度递增,非机动车已近460万辆。车辆的快速增长给交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考验。 近年来,特别是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以来,成都交警从车辆管理、事故处理、执勤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从基层、基础抓起,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济南交警”、“实施畅通工程”、“争创全国一流交警”、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等成果,全面完善交通管理模式,提升交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基”工程建设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在驾驶员源头管理方面,成都交管部门实行“受理、审核、考试、复核”岗位分离,将所有考试员名单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考生随机选取,当场考当场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并严格确认考试申请人资格。
2000年成都交管部门在全市各交警窗口单位全面推行“值日警官”制度,在交管局、城区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处、车管所和各区(市)县交警大队由科级干部担任“值日警官”,代表交管局局长、分局局长、处(所)长、大队长接待群众投诉,当日事当日结,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执勤执法监管的常态化。交管部门公布的近年在群众中持续开展的成都市交通管理工作调查问卷结果表明,人民群众在“对交管部门‘值日警官’工作感觉如何”一栏中,持“满意”或“基本满意”意见的一直维持在95%以上。
2002年10月,成都市交管局将“事故处理处”更名为“事故预防处理处”,把预防的职能作为一个机构的主要任务确定下来,并开发了“交通事故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设置了“交通事故案件查询”触摸屏。事故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责任认定的依据和标准,了解掌握案件的处理状态。同时,市交管局还实施了事故责任“认定终止”制度,对办案民警宣布事故认定时事故一方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停止认定宣布,在办案期限内进行调查核实。
以前成都街头的非机动车随处停放,显得杂乱无章,既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也不利于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防范。成都交警结合成都市道路交通实际,按照“严格管理、疏堵结合”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布局、有序停放”的原则,制定了静态停车分类管理工作模式,全市统一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统一划定点位,统一制定停放标准,统一实施规范管理,实施高标准管理,使静态交通越来越规范,也使城市更靓丽。
而成都交警也因自身的不懈努力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据统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自2000年以来连续6年下降,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在大接访中实现了零投诉,车管所连续8年“无违法、无违纪”并荣获了全国优秀车管所称号,实施畅通工程被公安部、建设部授予了“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称号。
本报记者 张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