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006年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目前成都市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黄安定昨日就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个税核定征收率定为1%
成都商报:成都市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什么?
黄安定:个人转让住房,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查验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对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查验征收;否则就实行核定征收。
成都商报:查验征收方式是否复杂?
黄安定:是的。查验征收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凭证、资料比较多,特别是要求纳税人须提供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查验征收的税率为20%。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房屋原值、转让税金及合理费用)×20%。
成都商报:何谓“转让住房的收入额”“房屋原值”“转让税金”“合理费用”?
黄安定:“转让住房的收入额”是指实际成交价格,纳税人须同时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和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原值”是指购房价款或建造费用及相关税费,其中购房价款或建造费用,一般以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登记价为准;“转让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需要提醒的是,“房屋原值”“转让税金”“合理费用”都需纳税人提供房产证、完税凭证、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合法、有效凭证,才能据实扣除。
成都商报: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房屋原值的实行核定征收,税务局如何进行核定呢?
黄安定:核定征收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核定征收率。“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也是指实际成交价格,需要纳税人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以证明其成交价格。但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申报收入不实,税务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至于“核定征收率”,省地税局授权成都市对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有关涉税资料的,在住房转让收入的1%~3%比例内自行确定核定征收率。这一比率最终确定为1%。
看清了 纳税要提供这些材料
成都商报:市民在什么地方缴纳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
黄安定:住房所在地在六城区的,统一在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人民中路一段28号)地税窗口办理;住房所在地在其他区(市)县的,在当地地税局设立的房地产交易办税窗口办理。
成都商报:纳税申报需提供哪些资料?
黄安定:纳税人须提供以下涉税资料:纳税人(含配偶、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房屋买卖合同、售房发票、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产权登记为共有人的,还必须出具法定产权分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平均分割。实行查验征收缴税的,纳税人还须提供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两类交易享受税收优惠
成都商报:请问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有无免税的政策优惠?如何办理?
黄安定:有。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唯一住房”是指纳税人除所售住房外,其个人或家庭成员不再拥有其他房屋所有权,确定依据是纳税人本人提供的相应证明和免税申请。
成都商报:“自用5年以上”住房的起止时间怎么确认?
黄安定:首先要确定购房时间,市民需要提供相应凭证证明。
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的住房,确定购买时间的有效凭证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按其记载时间孰先的原则确定。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的住房,以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以孰先原则确定购房时间。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其次要确定住房自用终止时间,以房管部门受理其产权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成都商报:如何办理免税手续?
黄安定:转让人须向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住房所在地在成都市六城区的,由市地税局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税窗口统一受理。
成都商报:听说对个人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也有优惠。具体规定是什么?
黄安定:是的,个人在一年内换购住房也有优惠规定。当市民在转让住房时,先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年内该市民重新买房后,如果购房金额大于住房转让收入额的,可以全额退还纳税保证金;如果购房金额低于住房转让收入额的,也可以按购房金额占转让收入额的比例退还部分纳税保证金。
成都商报:退还纳税保证金如何办理?
黄安定:市民在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应在缴纳纳税保证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出售自有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保证金退还申请。住房所在地在六城区的,由成都市地税局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税窗口统一受理。否则,所缴保证金将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不再退还。
虚报瞒报不缴少缴将重罚
成都商报:在个人转让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地税局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服务?
黄安定:国家为减轻居民二手房交易税收负担规定了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地税部门将严格执行,并认真落实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做好纳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成都商报:对二手房交易如何加强管理?
黄安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可认定为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一半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王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