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4日讯记者昨天从屯昌县检察院了解到,执掌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大权的屯昌县林业局长吴江龙因涉嫌多次接受他人好处费,于8月28日被正式批准逮捕。据悉,吴江龙已经退回受贿赃款5万余元。
据屯昌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向强介绍,吴江龙受贿案件是在今年5月底由屯昌县纪委移交给检察部门的。 6月8日,检察部门以受贿罪对吴江龙立案侦查。据了解,吴江龙目前已经主动交代从2003年至2006年担任局长期间,为别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共9笔,金额数万元,吴江龙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退回受贿赃款5万余元。目前,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记者从检察院了解到,吴江龙受贿一案与原屯昌县委书记徐清学案有关。因吴江龙同时为省、县人大代表,经两级人大会议罢免其代表资格,并许可对其实施逮捕。记者同时走访屯昌县林业局了解到,吴江龙6月1日被停职,最初接受纪委调查,目前被依法逮捕。(门君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