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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登峰(右一)在查阅“5·31”救灾资金账目
8月,湖南省优秀职务犯罪预防项目评选揭晓,新邵县检察院“5·31”抗洪救灾资金预防项目被评为全省特别优秀职务犯罪预防项目,并作为湖南省优秀检察建议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参评全国优秀预防项目。
面对令人兴奋的消息,面对各路赶来采访的媒体记者,湖南省首届“十大预防能手”、新邵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廖登峰显得很平静,他说:“功劳不是我一个人的,这里凝结着全体预防干警的心血和汗水。”
洪灾的第二天他来到了灾区
2005年5月31日,瓢泼大雨倾盆而下,暴雨狂卷着泥沙顺山而下,酿造了新邵县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最大洪灾,造成88人死亡,3541间房屋倒塌,5590亩良田被毁,36.5万平方米公路路面毁损,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
6月2日,廖登峰主动请缨奔赴灾区。当救灾物资抵达潭佳湾时,细心的他注意到部分受灾群众情绪激动,甚至有人开始抢夺救灾物资。“我是检察院的,请大家排好队,按顺序来领。”廖登峰扯开嗓门大声喊着。终于,群众平静了下来。廖登峰看到受灾群众领到物资的高兴劲儿,看到受灾群众热切期盼的眼神,他心想是该为受灾群众做点什么了——“5·31”抗洪救灾专项资金预防项目自此拉开序幕。
同年6月3日清晨6时,廖登峰和同事出发,再次绕行邵东至潭佳湾,然后徒步跋涉,一路走访。3个小时后,他们到达救灾现场指挥部——太芝庙乡政府。没顾上喝口水,他就迅速和乡领导交换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建议民政与财政部门做好专账,把好收发关,各村建立相应专账,并将物资的发放情况公布上墙。
为了规范科学管理使用救灾资金,廖登峰一路马不停蹄,第一时间搜集好全县的救灾物资情况,第一时间纠正不规范问题,第一时间向县委反映情况,并向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短短一个月时间,廖登峰通过查账、走访、现场抽样测量,对公路抢险指挥部、县财政局预算股等32个部门和单位的救灾专项资金账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做了认真的调查和检查,行程5800多公里。
公路廉政建设的样板工程
2004年,新邵县通乡公路建设进入关键年。4条路同时开工,总投资3282万元。廖登峰选定杨潭公路开展专项预防,实施全程监督。
当年5月26日,杨潭公路投标资料送长沙专家评审,廖登峰发现两家投标公司的信贷证明印鉴有问题,一贯审慎的他将这两份资料各复印了一份。经过专家评审,在入围的三家投标人中,被复印的两家赫然排在前两名。
从长沙返程的路上,心里犯疑的廖登峰当机立断,与县纪委的同志立即调转车头,直奔排名第一的中南市政公司所在地衡阳市。当到达开具信贷证明的中国人民银行衡阳支行门口时,廖登峰的手机响了。“喂,廖科长,我是李西啊,你怎么到衡阳调查去了?那是我投的标!”手机那头说道。“真金不怕火炼嘛。”廖半开玩笑地说道,心里忍不住咯噔了一下,李西是他20年的深交好友。“老廖,你可要网开一面啊”“那可没办法,老朋友,我的工作还期望你支持……”话还没说完,对方就挂断了电话。经查,该信贷证明是假的。此后,李西再也没有涉足新邵建设市场。
工程开工后,廖登峰和他的同事们时时关注工程进展情况,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建议,从而使杨潭公路建设成为新邵公路廉政建设的样板工程。
一分辛劳一分收获。在廖登峰的带领下,新邵县检察院预防科在2003年实行的税收征管预防项目、2004年进行的杨潭公路预防项目、2005年开展的“5·31”抗洪救灾资金预防项目相继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预防项目。廖登峰还在全省预防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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