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宣布成立举报中心,严厉打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从建立直属统计调查队,到组织修改《统计法》,再到设立举报中心……国家统计局已表现出了足够的强势。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更是明确表态,将有一套“组合拳”对付数字造假。
虽然“数字造假”由来已久,但近期国家统计局与发改委公布的GDP之差再次将这一问题推上“火山口”。
根据今年7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上半年GDP增速为10.9%。但紧随其后的8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31个省份上半年经济增速报告却显示,只有云南、宁夏和甘肃三省GDP增速低于10.9%,而如果按照这31个省份所公布的GDP计算,我国上半年的GDP增幅为12%,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相比竟相差了8048亿的生产总值。
事实上,在受理中心成立之前,国家统计局早已关注到“数字造假”现象,其负责人也在多个场合批评目前基层统计部门存在的数据注水现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统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过实地检查时也发现,由于层层签订GDP增长责任目标的考核方式,这成为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数据注水”的诱发因素。
而为了减少这种注水,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早在受理中心成立之前国家统计局就已开始一系列的改革和尝试,直属统计调查队的建立就是其一。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对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整合成一支调查队,由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的各级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
截止5月底,除西藏以外,国家统计局在全国30个省份(港澳台除外)组建完成其直属的调查总队。此外,国家统计局还在探索其他改革。今年8月,邱晓华在《经济日报》上撰文,明确提出要打造“阳光统计”。
除了行政系统内部自身的改革和尝试外,正在进行的《统计法》修订工作也将可能对“数字造假”起到一定的打击作用。
现行的《统计法》自1996年5月经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次会议审议修改通过后,沿用至今。但随着统计执法中执法力弱问题进一步暴露,修改《统计法》的声音开始在人大出现。2005年,国家统计局向全社会发出通告,征求修改《统计法》的意见。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华如兴表示,现行《统计法》对行政机关统计数据造假的制裁力度不够,使得统计系统的工作捉襟见肘,所以修改《统计法》是当前国家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华如兴建议,修改后的《统计法》中应该有类似“凡是有造假行为的官员一定要被罢免”的规定。
举报中心的外部监督、直属调查队的内部监察、《统计法》的法律保障———可以想见的是,国家统计局的这一套组合拳若能招招中的,则“数字造假”即使等不到末日,也会元气大伤。据《中国经济周刊》(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