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狗患:合法宠物狗不足10只 新限养条例有望下月审议
养狗本无可厚非,但随着养狗人的增多,狗在给其主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给他人添了不少烦恼。几年前,“狗患”问题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全国各地纷纷制定了限制养犬的相关条例,但近段时间,郑州市连续发生的几起狗咬人事件,致使“狗患”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投诉]
狗咬人事件频发
近期,郑州市连续发生了多起狗咬人事件,使得沉寂了一段时间的“狗患”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报新闻热线每天接到的这方面投诉也是与日俱增。
“每天早上我都是被狗叫声弄醒的,真是烦死了!”家住郑州市同乐花园附近的赵小姐说。
郑州市同乐花园王姓居民在来电中说:“我们小区养狗的人很多,有的甚至养了两三条,每天早晚遛狗。狗到处乱跑,随地排泄粪便。小区内的草坪、地面都被污染得乱七八糟。”
[回应]
执法人员“打狗”被围攻
郑州市管城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弓金豹表示,他对“打狗”的感受很深。
“许多时候,我们在接到群众举报养狗扰民后,都要派执法队员去处理。但是要找到准确地点就得花很长时间。有的即使找到了地点,狗主人把门一关,对抗执法,一僵持就是两三个小时。但我们又不能破门‘打狗’,很多次都是无果而终。这样,既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治理效果也不明显。”弓金豹说。
有时候,“打狗”还会引发不必要的冲突,一旦造成人身伤亡,由此带来的赔偿也给执法局带来很大的压力。“前几年,我们在一次打狗过程中就曾发生意外,一名老汉身亡,最后我们对死者的家属进行了赔偿。”
此外,一些居民没有公共安全意识,对非法养狗的行为不但不谴责,在执法人员查处时还声援养狗人。提起这一点,弓金豹叹了一口气说:“很多次,我们进社区‘打狗’,一些居民不理解我们的执法,围攻甚至谩骂执法队员,有时候,一堵就是几个小时,造成我们的工作十分被动。”
昨日下午,郑州市金水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卫国说,新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正在提交审议之中,且该条例与1999年实施的旧条例相比有很大改动,执法局想等新条例通过之后,集中开展治狗行动。
注册犬不到10只
据郑州市疾控中心公布的数字,2005年共有3000多人在郑州市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今年上半年为2450人。8月11日,河南省疾控中心公布了《河南省2006年7月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报告显示,2006年7月份狂犬病18人发病,16人死亡,死亡数居第二,但发病死亡率最高。数字的背后是隐忧,无主野狗数量的飙升,折射出城市对养狗监管的尴尬。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一组统计数字显示:1999年1月1日,《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正式实施,此前,市区内饲养犬只的数量已有1.5万。到目前为止,郑州市一共办了914个狗证,1999年办证777个,第二年只有14个,2001年31个,2002年80个,后来越来越少。
根据条例规定,一年不年审,狗证就作废。据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办事大厅的李建峰介绍,目前郑州市限养区内真正拥有合法身份的狗不到10只。
新闻链接
郑州犬只限养区
根据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结合当时市区建成区的范围,市政府界定的限养区范围是“东至(老)107国道,西至西环,南至航海路,北至北环”,之后,随着建成区的扩大,限养范围继而延伸到了南至南三环。
近期狗伤人事件
8月16日晚,麻先生驾驶摩托车走在郑州街上,突然撞上一只半路跑出的狗,狗受惊吓后将路边的刘老太撞倒,从而引发刘老太脑溢血死亡。
8月23日,郑州市孟女士在遛狗时,被邻居家的大狗咬伤左手。后来,孟女士的丈夫把狗主人咬伤。
8月30日晚11时许,在郑州南丰街与卫生路交叉口附近的旧货市场门前,一只身高约70厘米的黑色藏獒,先后咬伤了3名路人。
[进展]
新条例有望10月审议
对于狗的管理,张卫国和弓金豹有一个相同的看法:“不能单纯依靠‘打狗’来解决问题,而应该疏堵结合。”
弓金豹说,粗略估计,郑州市目前有宠物狗约2万只,如果单纯靠执法局消灭“狗患”,是不现实的。因此,树立市民的公共意识非常重要,要让市民知道养狗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还牵涉到公共秩序的维护。
弓金豹建议,全社会建立一种立体防范体系,从政府部门到街道办事处、社区,再到每一个居民,对违反规定的养狗者进行劝说。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贺处长说,新的条例早已提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等待大会审议。
与过去相比,新的条例降低了办证费用,即由原来的每只犬3000元降至100元。但是,由于洛阳市新出台的《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取消办证费用,因此,目前郑州市办证是否收费存在争议。此外,对犬只的登记是下放还是继续留在市市政局也存在争议。
贺透露,新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有望于今年10月提交大会审议。
[观点]
该问责监管部门
“一项法规既然出台了,就不能使它成为空的法规。”河南财经学院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刘志梅教授对此事表示,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所有大、中城市,都出台过养犬法规,有的实行全面禁养的办法,有的借收取3000元至5000元的高额办证费这一办法来限制养犬数量。但近几年来,多种原因使过去的相关法规实施难度增大,甚至可以说已经是“名存实亡”。
“条例在规定中,只是强调了养狗的门槛高低的问题,而忽视了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河南政法学院法学教授肖遂康认为,新条例不能单单对养犬人进行约束,对相关的管理执法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行政问责制度以及理赔制度。这样一来,狗伤人的事情就不会频发了。
肖遂康呼吁,治理狗患,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消灭管理真空。政府管不过来,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授权民间团体去管理。
■本报记者 杨波金生 海科/文王春胜/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