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魏颖)昨天记者从海淀区政府获悉,《〈海淀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补充方案》已经进入试行阶段。今后,海淀区4.2万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将由原来享受区政府“年度补贴”调整为分年龄段享受区政府定额定比例补贴,农民将享受到更为优惠的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也较为以前有大幅度增加。
据了解,原来海淀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是按照从16岁至55岁分四档分别每年补贴100元、200元、400元、600元不等。此次出台的修改办法加大了政府对参保农民的补贴力度,将“年度补贴”调整为分年龄段定额定比例补贴。海淀区政府将对年缴费达到预期领取标准(本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的农民采取高龄高补、低龄低补的原则,分年龄段实行不同的补贴比例。
考虑到农民的实际困难,修改办法首次规定“达到预期领取标准30%以上的参保人员”也可以享受区政府补贴,这在北京市尚属首次。另外,该修改办法还规定镇(乡)、村要根据经济收入情况,为个人年缴费达到预期领取标准30%以上的参保农民制定相应的补助方案,镇(乡)、村的补助金额应不低于预期领取标准年缴费金额的20%,这样扩大了受补贴人群,为农民真正带来了实惠。RJ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