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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5日电“从8月25日沈阳开征二手房个税后,我们局征缴的二手房个税额仅为1万多元。”9月4日,沈阳市铁西新区地税分局办公室的范坤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沈阳征收二手房个税已经有一周多的时间,但很少有市民为这笔税款买单。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沈阳开征二手房个税后,“有钱人”却频频现身,记者从沈阳房产交易中心和各区地税窗口了解到,近段时间,“慷慨”地将自己房产赠与他人的房主数量激增。然而这些赠房中,仅有一成左右存在父子、母女等亲属关系。
缴税房不足一成
昨日记者采访沈阳房产交易中心和部分房产中介了解到,沈阳上月25日开征二手房个税后,二手房交易量锐减。据大东、沈河、铁西房产交易中心介绍,他们平时办理过户的件数大约在六七十户左右,而现在交易量还不到以前的一半。据沈阳房产交易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沈阳二手房过户数量锐减,除了受到二手房新政的影响外,房交会期间对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卖主给予每平方米75元的补贴,也导致二手房主观望情绪加重,等待房交会期间出手。从上个月的交易情况看,目前沈阳整个二手房市场都十分冷清。
另据地税有关人士透露,在这些二手房交易中,真正缴纳个税的还不到一成。尽管各区的具体数据还在统计中,但据记者了解,除沈河区较其他区多一些外,各区二手房个税收缴情况基本差不多,都在万元左右。
“有钱人”频频现身
“这几天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打听赠与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的,其中以避税为目的的非家庭成员间的赠与占有80%以上的比例。”昨日,大东区大什字街一家房产中介的负责人张先生向记者透露。记者从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尽管二手房业务骤减,但“真交易、假赠与”的方式却呈现非正常增多的趋势。而这个情况也从地税部门得到证实,沈河、铁西、大东等多处房产交易中心近期二手房交易中都出现了大量的继承、赠与房产。
一位地税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尽管文件中没有规定赠与房产免税,但在实际征收中,对继承、赠与房产都不征收个税和营业税。“现在不少市民都慷慨地把房产‘送’给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而在以前这样的情况很少见。”据其透露,自今年6月1日开征营业税后,办理赠与、继承房产能有200套以上,约占40%以上的比例,是过去的十几倍,其中不乏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赠与以“省钱”为主
房产经纪人张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和平区三好街附近一处出售价格33万元的90平方米房产计算,如果不足5年交易,需要缴纳营业税为1.81万元,个税按1%计算应为3300元。如果卖主将房屋赠与别人,他只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契税,而营业税和个税则不需要缴纳。据张杰介绍,公证费是按房产局对住房评估价的2%收取,沈阳市现在通常的评估标准是1000—1500元/平方米,90平方米房产的公证费也就是1800元左右。照此计算,赠与房屋要比买卖房屋少付出1.96万元。张先生对记者表示,面积更大的房屋赠与能“省”更多的钱。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管是买还是卖,众多二手房交易双方都抱着“省钱为上”的心理,这也导致了赠与房数量的激增。在沈阳房产交易中心,正打算办赠与住房手续的于女士告诉记者,她这套住房要是交税得交近3万元,办理赠与就省多了。“现在都是中介给我们办各种手续,我们私底下签个协议就成,我看这样挺好。”记者采访的十多位二手房卖主中,有8位明确对记者表示,会采取赠与或继承的方式少交税。
赠与方式风险非常大
尽管赠与或继承方式卖房可以省去一定的费用,但对买卖双方都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杨功涵律师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卖方可能不能全额取得卖房款,因为“买方”(即赠与对象)有可能以房产是无偿赠与为由抵赖拒付房款,这样卖主只能吃哑巴亏;同时买方也要承担赠与人(卖方)撤销赠与和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风险,由于缺乏依据,可能得不到法律有效保护。
另据房产经纪人张杰介绍,在现行政策下,赠与房无法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资金缺口过大,就无法利用商业组合贷款。作者:刘巍来源:时代商报 编辑: 朱丹钰 收藏本文国 内 国 际教 育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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