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彬通讯员西萱城市快报本报曾以《5名恶徒昨日受审》为题报道的租房人为逼承租人搬迁,纠集数人打砸足疗店一案有了新进展。日前,河西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张某等人4年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以窝藏罪对崔某、赵某分别判刑10个月和8个月。
法院经审查明,去年6月间,被告人张某将位于和平区山西路的“铭人足疗”经营权转包给女子向某某,期限为1年。因向某某欠交房屋租金,且该处房屋即将拆迁,为获得拆迁补偿款,张某急于将向某某逐出此处。今年2月20日下午4时许,为达上述目的,张某纠集王某等人分乘两辆汽车至足疗店,由贾某揪住向某某的头发,张某对向某某拳打脚踢进行威逼。随后,张某持自行车链锁、韩某持墩布把又对足疗店员工周某某、曹某某、范某某、彭某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使周某某眼部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伤。
今年2月23日晚7时许,张某再次纠集王某等人来到河西区西楼后街由向某某、赵某经营的足疗店,张某按住赵某,王某持刀拍打赵某头部逼其下跪,郭某持枪威吓,逼迫向某某、赵某承诺搬离“铭人足疗”,其间,王某持弹簧刀将赵某朋友梁某某右胸肋缘下腹外侧捅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
今年4月29日晚,王某等人在其隐匿地点内聚会。前来参加的崔某、赵某明知王某负案在逃,为转移侦查视线,乘出租车摆脱楼下监视的民警,崔某还为王某通风报信,助其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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