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何伯韬 通讯员 胡思进 刘荣生 日前,工商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介绍,今年8月17日,市工商局叠彩分局执法科通过互联网搜索,发现市里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网页主页的公司简介上,称该公司“现已建成桂林市最大的物资购销网络体系”、“是目前桂林市最大的汽车销售商”。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表明,该公司的网上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其所称的“最大”为绝对化、夸大化的语言。
叠彩工商分局人员经调查后认定,该汽车销售公司在互联网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据叠彩工商分局局长谭莉介绍,在桂林,不少企业和商家在一些网站上设置网页,通过网络途径来推介自已的产品和服务。但是,—些企业为招揽业务,发布虚假信息,使网络经营服务鱼目混珠、良莠难分。严查网上“吹牛”公司,已经成为工商执法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网上虚假宣传问题严重
去年7月19日,一经营者对桂林鸿祥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网站有关内容,向叠彩工商分局进行咨询。受理咨询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证实该公司已于2004年5月核准登记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包装、装璜、印刷等项目。然而,这家企业在其主页上介绍的经营范围,却擅自列入了广告策划的经营项目,而且其服务商标在未经注册的情况下,标有注册商标“R”标志;其网页介绍该公司包装、印刷场地为1000平方米,但实际仅为300平方米;主页介绍该公司经营范围中的广告策划纯属虚构。此外,该公司在其公司招牌、负责人及业务员名片的服务商标图形上,均标有虚假的“R”标志。
前不久,叠彩工商分局接到一宾馆反应某家具公司网上宣传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执法人员到该公司实地检查后发现,该公司仅有部分进口生产设备,在网上宣传的生产场地4000平方米仅为1700平方米。其“己发展成为广西最大规模、最具实力的家具生产企业”,更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为此,工商执法人员依据法律,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理。
而一家经营部不着边际的”牛皮”,日前同样引起了工商执法人员的注意。—网站主页上的醒目广告,吸引了工商人员的目光:该网站的经营项目可谓应有尽有,包装、设计、复印、打印,日用百货、房屋中介无不充斥其中。尤其是“广告位招租”更是诱人:“低价格,高回报,只需投入300元,网上开店整一年”。网站显示,已有两名客户租用了其网页,并分别发布了其经营房屋中介和毛巾、浴巾广告。
仔细查看后,执法人员发现,这是叠彩区某包装经营部推出的网站。审阅其注册登记档案,这家个体经营的包装经营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只是批零兼营纸张、塑料包装、复印、打印、包装设计。这个经营部已经将网站扩充成为其随意扩大经营范围的平台。
面对执法人员的查处,经营部老板承认,他擅自在网站上发布广告位招租广告,既超越了核准的经营范围,也是非法从事广告经营的违法行为,表示将立即关闭网站,主动接受处罚。
工商: 对开设网站的企业应实施“准入制”
工商部门人员认为,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虚拟性,使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轻而易举在网上开设网站,进行网上购物、交易及广告经营。网络存在的虚假宣传、及违法经营,确实是当前经济领域的不可轻视的问题。日前,叠彩工商分局依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对网站服务虚假宣传,非法广告经营进行查处,是探索网络监管模式的尝试。
谈到对网络的监管,工商执法人员指出,对开设网站的企业、商家,必须实施“准入制”,即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并对网站的内容按照营业执照的范围进行审查后,方允许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