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以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批准的开发许可文件为诱饵,收取了11家工程队的工程风险抵押金100多万元,接下来,使施工单位投入了1000多万元的工程施工款,随后,从呼和浩特市“蒸发”……
昌盛公司违规承揽工程
成立于1999年10月的呼和浩特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前身是武川县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拥有股份最多的内蒙古武川县人孙志恒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昌盛公司在成立后取得了由呼和浩特市房产部门审批的四级土地开发资质证书。
其后,孙志恒得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刀刀板村要兴建小康新村,在明知其公司只具备承担8万平方米以下的土地开发资质的情况下,他依然采取欺瞒手段,在2002年3月8日与刀刀板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承担了该村15.2万平方米小康新村的开发建设任务。按照该“协议书”规定,昌盛公司负责办理一切开工手续并组织施工,整体建设工程计划于2004年完工。
签订“合同”,捞取工程风险抵押金
2002年4月至6月,孙志恒在没有办好施工手续、未经正规招投标过程的情况下,先后与11家工程队和个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合资开发合同书,收取工程风险抵押金100多万元。随后,孙志恒又以工程需要办理施工手续为名,分两次从刀刀板村村委会支取工程款66万元。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孙志恒谎称其公司很有实力,建设项目的资金绝对没有问题。而且,由于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激烈,各家工程队担心走正常的招投标手续无法中标,因此急于提前签合同、揽工程,在谈判中自然处于劣势。因此,孙志恒得以在施工手续未办好、未经招投标的情况下,就连连骗得巨额风险抵押金。
从2002年7月开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队纷纷进驻刀刀板村开始施工。到了2002年底,按照合同规定,各家工程队完成了基础工程的建设,找孙志恒要钱,他却推托说暂时没有钱,让各工程队等一等。
2003年10月开始,孙志恒神秘“消失”……
赃款挥霍一空
孙志恒“消失”后,小康新村的建设一度停了下来,此时,各施工单位已经投入1000多万元工程施工款。至此,各家工程队的负责人经过了解,得知孙某的昌盛公司原来只能承担8万平方米以下的土地开发项目,而根本没有实力和资金承担如此规模的建设项目。2006年6月14日,在寻找孙志恒无果的情况下,8家工程队的负责人一同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经侦支队三大队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案前初查。负责这起案件的经侦支队三大队负责人武满喜介绍,现已查明孙志恒在发包工程的过程中,共收取了11家工程队的工程风险抵押金100多万元,收取刀刀板村村委会给付的工程款66万元的事实。
就在侦查人员调查此案时,各家工程队的负责人想尽办法寻找孙志恒,得知孙志恒在乌兰察布市躲避的信息后,他们便前往寻找。7月8日,侦查人员终于在该市四子王旗的大街上将孙志恒抓获。
7月10日,三大队对孙志恒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正式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孙志恒的公司成立后,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财会账目,收取的资金由他本人支配。他把收取的工程款和工程风险抵押金除了归还其个人在银行的32万元贷款外,其余大部分用于挥霍,被抓获时,几乎身无分文。8月16日,孙志恒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捕。
(记者汤计、姚均芳)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4日电(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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