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部分单位开放内部图书馆、健身房、游泳馆、餐厅等公共设施
千家“大院”方便6万居民
本报讯 (通讯员魏颖)海淀区目前对外开放内部公共设施的单位已达到1736家,居全市首位。这些“大院大所”将内部的礼堂、图书馆、健身房、影院、游泳馆、网络中心、展览馆、操场、花园、餐厅等公共设施对外开放,与近百家社区服务商签订了开展社区服务的相关协议,累计完成社区服务需求超过6万人。
据介绍,早在2001年7月市政府便正式颁布实施《关于利用单位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鼓励和规范单位利用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而目前海淀区拥有北大、清华等高等学府80所、213家科研院所、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40家、外埠大企业的研发机构69家,辖区内还有国家重点实验室39所等。海淀区挖掘和利用社区单位内部设施资源,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一般服务需求,基本缓解了社区生活的供需矛盾。
为此,海淀区还出台了专门的奖励办法,区财政设立奖励基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对评选出的利用单位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先进单位,每单位奖励两万元,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励500元。目前已有35家单位和33个人获得该奖励,奖励金额共计80万元。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