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9月5日讯目前,吉林省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已陆续进入拆迁阶段,该省各地法院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涉及几十万工企单位职工和低收入群众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无一采取强制措施,无一上访,无一起诉。
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一项重点工作。从去年底开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从为城市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上入手,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利益。今年3月,该省各级法院成立棚户区改造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快捷的“绿色诉讼通道”。对于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各地法院坚持多做思想动员工作。通化市二道江区今年棚户区改造任务8万多平方米,涉及800多户居民,法院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耐心宣传法律政策,90%以上的住户都自动搬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上半年共受理申请强制拆迁案件65件,经过法院案外协调,其中60件达成了安置补偿协议。
(王向明 郭春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