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15日前上报规划委,评选包括节地、节能、节水等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北京将在各区县选出一批节约型居住区试点,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政策。各区县可于9月15日前上报规划委。北京市规划委昨日消息,对这些试点的考核将涉及节能、节地等多方面。
此次作为试点的项目,评选包括节地、节能、节材、节水等。其中,节地方面包括是否利用荒地、废弃地或危旧居住区改造;居住容积率;户均面积;人工水面面积占绿地面积比;道路布局;停车场(库)设置等。在节能方面,包括节能设计标准;外遮阳设施;通风屋面、墙面;自然采光、通风设计;单位面积采暖能耗;热量收费方式等。节水方面,包括节水器具普及率;中水利用情况等。节材方面,包括施工余料中可再生资源有组织回收率;利废和可再生材料使用率;垃圾分类收集等方面。
据介绍,规划委等部门将对各区县上报的试点项目进行进一步审核和评估,择优确定节约型居住区示范项目和单项示范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增量成本进行评审后,研究资金补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