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学校从昨日起陆续开学,各校收费内容是否按规定公示?有无违规收费的情况?昨天,市物价局抽查了部分学校的收费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七所学校涉嫌“乱劈柴”
检查组在沙坪坝区和荣昌县选择了10所学校突击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仅重庆三中、沙坪坝小学、重庆大学按标准进行公示和收费。
其余7所学校在收费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的公示牌自行制作,公示内容不全;有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则违规收取保证金,还有的违规代收保险费。
其中3所学校分别收到市物价局开出的1000元的罚单,其余涉嫌违规的学校也收到“整改令”。违规收取保险费
“不愿购买保险的学生,要向学校写申请证明。”昨天,在沙坪坝区虎溪职业中学校,检查人员看到上述字样。
此外,在陈家桥中学初二7班的黑板上,写着学生应交的费用:学校和课本费175元+50元保险费+160元住读费;在峰高镇中心小学,也被查出学校在代收保险费。
虎溪职业中学负责人解释说,正值开学日,由于保险公司人手不够,所以学校暂时先替学生收了保险费。
对此,物价检查人员明确表示,不论学生是否自愿,学校均无权收取或代收保险费,否则涉嫌强制收费。如果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保险,应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手续。
市物价局人士提醒市民,在缴费过程中,如果对收费项目及标准有疑惑,请拨打12358咨询或投诉。永荣中学校长“掩护”多收费
面对检查人员,位于广顺镇的永荣中学梁校长,3次为乱收费“打掩护”。
在检查缴费单据时,检查人员发现学生住宿费有的300元,有的320元。梁校长解释,那是8人间和6人间的不同收费标准。检查人员发现,物价部门审批的8人间标准是200元/期,6人间320元/期,根本没有300元的标准。梁校长继续解释,学生公寓空置较多,因此动员学生住6人间公寓。
进入学生公寓后,发现多数寝室是8人间的床位,与梁校长所说的“学生大多住6人间”截然相反。
检查结果表明,入住8人间的学生均缴纳了300元住宿费,比规定标准多出100元。检查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校10天内退还多收的住宿费。荣昌中学公寓收取保证金
昨天上午9:10,荣昌中学内。检查人员发现,凡是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均被收取了200元的家具保证金。
检查人员王成吉当即指出,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公寓保证金绝对不能收。检查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10日内将所收保证金如数退还学生。记者李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