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始缴费,预计年内病儿家长可在孩子出院当日结算报销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从昨天起,北京市2006-2007年度的少儿互助金开始缴纳。昨天,北京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公室表示,和前两年相比,本市少儿互助金的救助范围继续扩大,8类非北京户籍少儿将能享受到互助金的“惠顾”。
同时,北京市少儿互助金管理办公室正在积极筹建新的报销结算网络,预计年内,病儿家长可在孩子出院当日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而目前病儿家长从申请至领取报销金,需等待1个月左右的报销周期。
新学年度的互助金将从本月开始到10月31日收缴,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通过学校、托幼园所和医院预防保健科缴纳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
“北京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学生、托幼园所在册婴幼儿及出生满一个月的学龄前散居婴幼儿,每人每学年度缴费50元,就可参加少儿互助金,最高可报销8万元住院费用。
今年,缴纳少儿互助金的学生及儿童范围新增八大类,其中包括父母一方有北京户籍者、插队人群的子女、台胞等,即:按照北京市教委规定,可与北京户籍学生同等享受9年制免学费义务教育的学生,都可参加少儿互助金。
市少儿互助金办公室主任于瑞苓介绍,一两个月后,互助金报销医院直接结算的试点将首先在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启动。今年全市少儿互助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已达94家。
八类非京籍少儿须具备条件
1.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持有市(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父母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父母持有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持有北京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或母)关系证明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7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
8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外省市驻京机构人员子女、在京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