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春虹)尽管我省自今年4月起就开始对酒类经营者实施备案登记管理,但实施5个月来,仅有一成左右的酒类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绝大多数经营者仍处于观望中。近日,商务部门对酒类批发企业集中的海口水产码头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即使在酒类批发企业中,仍有八成未进行备案登记,严重影响了市县市场的酒类市场管理。
按照我省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工作进度,全省3万家酒类经营户,应在5月1日前就完成所有的备案登记。但由于我省对酒类市场管理长期处于空白,酒类市场较为混乱。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目前我省酒类流通市场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依法经营意识不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率低,如在酒类批发企业集中的水产码头,仅有二成企业进行备案登记;酒类销售《随附单》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制或填写不规范,酒类采购过程中未及时向供货方索取《随附单》;从事进口酒类经营不按规定加贴中文标识、无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相当一部分经营户未按规定在经营醒目位置悬挂《国家禁止向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售酒》禁酒牌。
据介绍,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批发经营者在销售时要开具《随附单》,单随货走;零售经营者采购时要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授权书等复印件。进口酒类商品还要索取国家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