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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身健 博士
人在异国,喜欢拿国内也有的东西比较。前几天到韩国一家家乐福购物,在店内看到了熟悉的金色拱门——麦当劳的标志。这家韩国麦当劳只是个柜台,有些冷清,没几个顾客,也没有让顾客坐下来慢慢享用的地方,世界其他地方的麦当劳大都如此。相比之下,国内的麦当劳人气兴旺、闹闹哄哄。洋快餐经营有术,前门肯德基创造过日销售额的世界纪录。肯德基原文是KentuckyFriedChicken后两个单词是“炸鸡”的意思,今天人们对油炸、高热食品唯恐避之不及,人家资本家见油炸食品已经讨人嫌了,灵机一动,把三个单词的首字母拼在一起成为KFC,这下中英文里都见不到讨厌的“炸”字了。这招很灵,颇有掩耳盗铃之效,每每见到平时基本靠黄瓜和矿泉水生存的爱美女士,优雅地享用油腻的洋快餐,顿觉荒唐。本来在国外是普通的方便食品,不以为然者称之垃圾食品,外国人对其不感冒的时候,麦叔叔却在国内大行其道。在我们这儿,人家结合国情,发扬光大,落地生根,本土化相当成功。快餐店充满温情,“开心欢笑就在麦当劳”,你说是垃圾食品,可帅哥王力宏偏偏絮絮叨叨地唱着“我就喜欢”,孩子们在店里过生日,恋人们把麦当劳当成浪漫的约会地点。看来我们不能不佩服美国人精妙的推销术。当然,人家可不止是推销快餐,其中隐含价值观念的司法制度在我们这儿也颇有市场。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世界范围内有统一各种标准的趋势。所谓“国际标准”、“全球标准”,大部分其实是欧美或者说美国的标准,西方人戏称全球化为全球“麦当劳化”。日本学者大沼保昭说:“美国给全世界人们的思维、想法、行动模式带来巨大影响,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给人们的观念形成了具体框架。通过确定工业产品、信息通信等领域的规格标准、作为世界通用语的英语、享有世界影响力的CNN、纽约时报等新闻媒介、代表大众文化的好莱坞电影、流行音乐以及哈佛等高等教育机构的楷模,美国式的思维框架得以形成,并取得了强大影响力。”冷战后,美国凭借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和知识经济的优势,取得了影响全球思维框架的巨大能力。美国的文化影响力巨大,加之其再以雄厚财力主动出击,推广其价值观念及司法制度,眼下取得了不俗的效果。许多国家上行下效美国的司法制度,以美国为师。比如今年韩国警方特地给警察准备了多语种的米兰达警告卡片,其中包括中文,可见美国司法制度的影响力。而韩国教授谈及中国的情况,其中多有误解,我知道人家只是好奇,并无恶意,我开玩笑说:“你们大多在美国住过一两年,对万里之外的美国如数家珍,家门口的邻居是第一大贸易伙伴,却不上门亲自看看,道听途说,不应该啊。”
一样东西让人热衷不能只凭文化影响力,也需要推销有方,司法制度也是如此。读研究生的时候,观看过美方在北京高院做过的庭审方式演示。看得出美方准备经年,向观众提供了翔实资料,负责演示的美方人员个个训练有素,比如辩护律师高大俊朗,操着字正腔圆的标准英语,颇得人缘。加之对抗式诉讼本身具有观赏性的独特魅力,美方的演示给在座的各地资深法官留下极深印象。反观以德国审判方式演示,主审法官是位德国胖老太太,像慈祥老妈妈,适合做人民调解,加之德国人说英语,这在效果上至少输给美国人,再说德国的庭审方式哪里有美国方式那样具有观赏性,美国人有备而来,把庭审搞成了好莱坞的法庭片、真人秀,大获全胜。近几年,美国人多头并举,推介有术,收效卓著。我们这个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眼下对美国司法制度跃跃欲试,凡是美国的实践都想尝试一下,什么米兰达规则,辩诉交易,我们这儿早就有地方兴致勃勃地尝试过了。其中原因之一是美国本身的文化影响力巨大,还有一个原因是美方推介有力。当然,国内许多法律精英拥有留学美国或者访美的经历,对于美国的司法制度印象深刻,将其奉为值得效仿的楷模。
老实说,笔者并非反对法律移植的保守者,只是希望对于国外司法制度要以我为主,要学会识别推销,懂得辨别其中的瑕疵。人说“买的不如卖的精”,还有种说法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人家向你推介某种司法制度的时候,不会就事说事,肯定以人权等理念为依托,有些东西不一定告诉你,甚至有意无意地文过饰非,这就需要你自己睁大眼睛了,就像赵本山大叔说的,不能只看广告,要看疗效。读大学的时候,看过西方人柏忠言著的《西方社会病》一书,柏先生担心中国重蹈西方社会病态现象的覆辙,现在看来我们一直没太往心里去,书里那些丑陋现象,当时感觉离我们很遥远,现在看来不算稀奇。柏氏在书里希望中国人民在学习西方的时候“Takethegood,leave the bad,就像蜜蜂采花蜜!”我想,这何尝不是我们借鉴西方法律制度的应有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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