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秀娟)对瓶内液化气残液不进行专业的回收处理,却在夜间偷偷倒入下水道,弥漫的液化气味将附近居民吓出了家门。
9月4日夜间22时许,省城花冲人才苑小区的居民闻到了浓重的液化气味,甚至部分住在六楼的居民也闻到味道。 大家以为是燃气管道泄漏了,慌忙纷纷跑出家门拨打110、119和燃气抢险电话。几分钟后,民警、消防人员和燃气抢修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处理。经过调查后发现泄漏源来自下水道,原来人才苑小区旁边的一家私人液化气钢瓶检测站当晚在集中处理废弃钢瓶,将瓶内液化气残液倒入下水道。
9月5日,记者联系了合肥市燃气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自乱倒液化气残液隐患很大,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同时残液的气味难闻,容易污染空气,闻到后麻醉人们的神经系统,应该通过专业的回收设备处理残液。据介绍,在《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中对用户自行倾倒燃气钢瓶残液作了明确规定,对居民私倒残液罚款100~500元,对非居民用户处以1000~5000元罚款。
链接:2004年9月,合肥市宿松路小学附近,市民乱倒液化气残渣,导致与之一墙之隔的宿松路小学4名12岁学生集体中毒。
2006年1月8日,合肥市站塘路一下水道因私自倾倒的液化气残渣引发爆炸,炸飞的窨井盖将一名12岁小学生砸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