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中原鸿雁郜征)一伙毒贩在傣族泼水节这天前往云南购买毒品时被当场抓获。日前,阜阳市中级法院审结这起走私、贩卖42公斤毒品大案。9名被告人中6人一审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无期徒刑。
9名被告人中,除2人系云南省景洪市勐龙镇农民外,其余7人为临泉县姜寨、庙岔镇人。 年龄最大的48岁,最小的30岁,其中有2人是兄妹。
法院查明,去年3月下旬,原在淮北煤矿当工人的被告人李子彬到阜阳找被告人熊诗伟后,两人一同返回临泉县姜寨镇家中。李子彬与王文杰等人商议,准备筹巨资从云南购买毒品。熊诗伟同意,李、熊又商议在泼水节这天赶往云南。李即联系在云南的被告人岩罕龙,告知购毒事宜并约定在云南景洪市会面。
同年4月15日,李子彬、熊诗伟到达云南,与岩罕龙当面商定购毒60件,每件700克,价格6万元。岩罕龙让被告人岩捧办理两个银行卡,并将卡号告知李子彬。李子彬随后将该卡号告诉熊诗伟、李文杰、李玉虹等人。4月16日至18日,该团伙成员分别将320万元毒资先后汇往云南。其中熊诗伟汇款41万元,王文杰汇款55万元,王亮民、李玉虹伙同他人汇款84万元,被告人杨立山直接将20万元购毒款交给李子彬,李又汇给岩罕龙。
4月下旬,被告人岩捧将毒资从银行取出交给岩罕龙。5月初,岩罕龙偷越湄公河,将60件海洛因运至云南境内,并与岩捧一起将毒品搬运藏匿在景洪山寨。被告人李子彬接岩通知后,即联系货车,并安排被告人王颍超去云南接货。5月7日下午,当王颍超、岩罕龙、岩捧乘坐藏毒货车从山寨启运,并到景洪市水果市场购买水果作伪装时,被当场抓获,查缴毒品海洛因42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