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宗闲置地10日内收回
总面积达27万平米,大多位于中心城区黄金地段,将成为政府储备用地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广州市闲置土地回收工作再出重拳,市国土房管局昨日连发22道“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在10日内交出22宗累计面积达27万平方米的闲置土地。 对于更改规划等政府原因造成的建设停滞,市国土局表示,将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对开发单位的前期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27万平米土地10日内收回
据了解,广州市国土局曾在今年6月初发布过这22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案公告。时隔两月,具体的“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正式出台。22宗闲置土地中,白云区有7宗,越秀区有6宗,荔湾区有4宗,海珠区有4宗,天河区有1宗。很多地块都位于中心城区的黄金地段,被政府收回后将成为重要的储备用地。
这些闲置土地大多审批于上世纪90年代,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后,这些地块都没有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也没有缴纳相关税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有偿使用费。
“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规定,相关用地单位必须在接到决定书的10日内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土地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依法处理。如不服,可向市政府或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收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因文保闲置可获补偿
据了解,对于因涉及老城区文物保护问题而放弃原有开发计划的闲置土地,政府部门决定,由市拆迁办会同开发商一起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对相关人的前期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本次将被收回的部分闲置地
地点 面积(m2)
龙津东路831-859号北侧、洞神坊2-44号东侧 7284
梯云东路以南、珠玑路以西、大同路联庆街以东28522
、六二三路以北
德星路以东、上九路以北、光复路以西、长寿路60975
以南
一德路南侧、海珠南路西侧 2986
惠福西路342-358号、解放中路259至大元茶楼地段 3608
北京路286-318号以东、府学西街以西 9612
中山四路263-289号、长兴里6-18号 4798
中山三路东昌大街17号、30-34号、24-28号2510
北京路24—28号、东石新街35-47号3446
赤岗大塘解困小区南侧龙潭村西面 5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