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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泼了油漆的轿车。(记者 刘丽 摄)
热线消息(记者 刘丽)9月3日晚,东文化生活小区内停放的一辆黑色高档轿车被人泼上了红色油漆。
昨天上午,记者在高区青州街83-10号楼西侧看到,楼前停放的一辆黑色高档轿车,车身前后车盖、前后挡风玻璃及车窗,全都不同程度地被泼上了红色油漆。车轮上,地面上也残留着大滩红色油漆痕迹。
据了解,这辆车是高区一家电子公司老板刚购进的,车辆头天晚上停放时,还完好无损。第二天早上6点多钟,车主准备上班时,却意外发现自己的爱车一夜之间被泼了红色油漆,车主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对他的车下此黑手。气愤和心疼之余,车主向附近的怡园派出所报了案。
随后,记者联系了怡园派出所,一位姓彭的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查看了现场,但究竟是谁泼洒了油漆,还需进一步调查。他表示,作案人无论是涂鸦取乐还是出于泄愤,向别人的车泼洒油漆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应该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该车被泼洒了油漆的地方都需要重新进行烤漆。”威海报兴一站式汽车美容维修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车要恢复原状,需要4000元左右的费用。而车主却不知该找谁来赔偿。据他说,该车虽然参加了车辆损失险,但保险公司的答复是,泼洒油漆属他人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赔偿范围,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为此埋单。
记者采访了威海卫律师事务所丁本章律师,他说,车辆的损失首先应由破坏者来承担。在破坏者没有被查出之前,也可以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是否由物业公司进行赔偿。如果物业合同中约定,物业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有看管和保护的义务,车主也按时交付了物业管理费,那车主就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赔偿过后,物业公司有权向破坏者追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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