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权、玩钱、玩女人,收受贿赂721万
据新华社电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雷渊利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雷渊利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东窗事发后,雷渊利在一封“忏悔”信中说,“人家背后议论我是‘玩权、玩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4月期间,被告人雷渊利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永兴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周吉等人经手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1.0174万元。
另查明,雷渊利指使李树彪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义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挪用公款1650万元,为周吉以鲁塘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市三建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提供质押担保,并分得价值226.131万元的门面。并与李树彪、许小云等人共同策划,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挪用公款1000万元给东进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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