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公司“特殊规定”逼退3名女员工 目前相关部门还无法对这种行为给予制止
才刚刚进公司一天的高颖(化名)4日愤然辞职了。之前她和公司领导发生了激烈争执,因为公司要求新进的女员工做专门的孕检,对此她实在无法接受。 事件不做孕检不准上班
高颖是昆明某大学刚毕业的女学生,日前到昆明嘉百利商贸有限公司应聘,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公司通知她9月4日正式上班,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和她同时上班的还有2名女性和1名男子。
4日,高颖来到公司,刚办完交接手续,公司人事部经理就把她们4人召集起来。经理说公司有规定,所有新进的员工要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正式上班。健康体检的项目是,男员工要做包括肝功能等12个项目的体检,而女员工只需要做“HCG”检查就可以了,否则不能到单位上班。反对又羞又愤3人辞职
什么是“HCG”?3个年轻女员工一无所知,她们随后到昆医附一院准备做检查。当听医生说“HCG”就是孕检时,她们感到又羞涩又气愤。高颖说,做孕检应该分不同年龄的女性,不应该针对才毕业的大学生,自己和另外两名新进的女员工都是才从大学毕业,做这样的检查是对她们人格的侮辱,她们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3人随后回到单位和人事部经理据理力争,拒绝做这样的检查。没想到人事部经理却说,你们不做孕检是不是怀孕了?如果是,可以流产后再来上班,否则,不孕检就不许上班。最后,在无法和单位妥协的情况下,她们3人集体辞职,离开了公司。公司如果怀孕必须流产
对此,嘉百利商贸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叶斌另有说法。他称“这是公司自创建以来定下的规矩。专门让女员工做孕检是单位的规定。如果新进的女员工身怀六甲,她们就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这将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
叶斌还说,高颖等3人辞职时,他们已经挽留过,因为孕检并不会让她们损失什么,如果她们中间真的有人怀孕,公司也不会辞退她们。只要她们能及时流产,最多休息一个星期,公司还是会让她们上班的,但绝不能拖着身孕上班,因为这样会大大削减整个团队的“战斗力”。另外,让女员工做孕检完全是从整个公司的角度出发,绝对没有侮辱女性人格的意思。律师可以状告公司
针对此事,云南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焱介绍,单位虽然享有了解职工身体状况的知情权,但若不能给出明确的理由就单独列出孕检要求,就有歧视女员工之嫌了。根据“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同样的劳动权利,单位在录用职工的时候,除了不适合妇女的工作岗位之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是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让新进的女员工做孕检后才决定是否录用,这就是变相提高了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属于侵权,遭遇此类事情的女性员工,可以进行相关的法律诉讼。劳保部门目前无法制止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相关法律法规的层面来看,企业只要在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这样的做法不属于违反法规的范畴,而如果企业是在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这样的理由辞退员工就不对了,因此,目前相关部门还无法对这种行为给予制止。(据《生活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