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
为规范公务员的服务质量,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一本《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手册》发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手中。手册对男女员工着装等都分别作了详尽规定,甚至细致到了鞋袜以及衣服的颜色,并要求上班前严禁吃带异味的食品。 (9月5日《华西都市报》)我对成都市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赞成票”——这个“手册”制定得好,“窗口”公务员就应该有良好的形象和严整的仪表。
首先,我们不必把这个“手册规范”上纲上线,而无限扩大它的适用范围。因为同样的规范和要求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出程度不同的合理性,如果把它放大适用于全部公务员,那么如此简单划一的要求,很可能与工作特点和性质不符,就会存在过分干预公务员私人行为的嫌疑。而这个“手册”是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个内部规章,是部门内部的纪律,而且是一个“窗口”单位的纪律,因此它要求公务员的穿着整齐、口气清新,就很正常了。
其实,对公务员如此严格的要求,仅限于上班时间,而且是为了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公务员服务质量,因此并不过分。一方面,公务员在上班期间的行为都是职务行为,其穿着打扮应当服从职务活动的需要,接受所在单位和部门的管理和规范,八小时上班时间内的严格管理与侵犯个人权利无关;另一方面,“窗口”公务员的形象以及他所代表的政府形象,是国家主人——公务员的服务对象所关心和关注的,五花八门的着装以及说话时令人窒息的异味,既不符合公仆的角色,也是对服务对象的不尊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市民和百姓有权拒绝低劣的服务,而获得星级服务的感受。
需要指出的是,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务员工作手册的规范,与此前出现的男性不得留胡须以及全县统一手机彩铃等要求相比,性质完全是不同的,因为后者是不分场合和不加区别的,其内容完全是公务员个人权利范围内的事情,因此是公权力的越界和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