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9月5日讯记者郄建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虽是法律制度但却难免流于形式,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说,今后所有建设用地项目必须进行预审。
据专家介绍,所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就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阶段,土地管理部门就要对项目用地进行预审。
这位负责人说,就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土资源部还专门出台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这被专家看成是为项目立项审核发放的第一张“通行证”。
然而,就是这张“通行证”在实践中却遇到了多个难题:一是目前相当一部分预审还停留在形式上,预审在某种程度上还没有真正起到把关的作用。二是有的项目预审滞后。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现在一部分项目是在城市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出来以后再去搞用地预审,虽然是在项目立项审批之前,但还是被动。三是预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够。有些地方,包括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预审过后,用地调整的幅度很大。有的用地总规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有的增加了耕地占用,有的甚至还大大增加了基本农田占用。有的在通过预审之后明显改变了项目的线路和建设方案。四是预审的覆盖面不足。从地方来看,确实也存在该预审的没有预审,有的在项目审批时再来履行一下预审程序,走走形式;有的甚至走形式也不好好走。
对于这些问题,这位负责人称,国土资源部已开始考虑解决,该部明确提出,将强化预审制度,今后所有建设用地项目必须进行预审。(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