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韦鸣飞通讯员陈昌军欧阳军)因同村人非法电鱼被电击掉入河中溺水身亡,恭城县西岭乡一些村民竟然迁怒于派出所,纠集近百余人将死者强行抬至派出所办公室停放,造成极坏影响。8月30日,恭城县检察院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依法批准逮捕费某甲等七名犯罪嫌凝人。
今年7月21日21时许,桂林市恭城县西岭乡一村民费某携带电鱼工具到西岭乡的村头桥(地名)河段非法电鱼,不慎被电击掉入河中。当晚,杨某驾驶摩托车途经该河段时,发现河里有电瓶灯光及漂浮的鱼篓,估计可能有人被电击掉入河里,即叫人到事发地点,用摩托车大灯照射河面,发现有一人漂浮在水面,杨某等因害怕被电击不敢下河营救,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
由于报案人没有说清具体地点,约二十几分钟后西岭乡派出所人员才寻找到现场。期间,陆续有近几十人到现场,但没有人肯下河救人。派出所人员到现场后,费某才被捞上岸,并送往西岭乡卫生院抢救,费某不治身亡。
在西岭乡卫生院,费某甲等七人认为费某溺水死亡,派出所有过错,要求派出所给个说法,在场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也跟着起哄。费某甲等七人在其他数十人的簇拥下,用板车将费某的尸体拉到派出所大门后,与陆续到来不明真相的近百余人围住派出所大门,大吵大闹,叫派出所开门,有人甚至石头砸打派出所院内和工作人员,不听派出所工作人员劝阻。费某甲等数十人强行推开派出所的铁门,闯进派出所院内起哄闹事,无理取闹,将费某的尸体抬到办公室放在办公桌上,并强占派出所多间办公室3个多小时,造成极坏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