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日讯今天是《档案法》颁布19周年纪念日,记者从哈市档案局联合市房地局、劳动局、人事局等部门举行的业务咨询活动中获悉,企业职工档案丢失如何补办、建议档案保管费向困难人群倾斜等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我下岗后,想要养老金,可到单位一找,能够证明工龄的档案却不见了。”市民老曹说起自己档案丢失的事,一脸的愤怒和无奈。在现场,一些因企业关停并转而导致档案丢失或损毁的市民七嘴八舌地询问着“丢失的工龄该向谁要”,“丢失的档案该如何补办”。下岗职工王新生反映自己进厂时,是别人帮他填写的职工档案,当时多写了两岁,所以就出现了职工档案和户口年龄不符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答复说,因为工人自己疏忽造成的档案出错,一般只能以现有的职工档案为准。
在咨询过程中,劳动和人事部门收取的档案保管费问题也是市民质疑和争论的热点,尤其是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反映自己每月只有几百元的收入,而在档案局存几张“纸”就要花上一二百元,感觉有些贵,希望有关部门能将收费人群分类,最好是能照顾到困难群体。(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