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近来,我省“商标过期”现象频繁发生。一些使用多年的注册商标,却因未及时续展,被工商部门注销。省工商局昨日提醒我省企业及商标持有者,商标也有“保质期”,“保质期”为10年。
在贵州经营建材行业多年的刘先生近日意外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与他注册的商标同名的商标,刘先生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
然而,工商部门查证后却告诉刘先生,他注册的商标已超过10年的有效期,由于一直未申请续展注册,该商标已因过期被注销。刘先生这才追悔莫及。
记者从省工商局商广处了解到,连日来,我省“商标过期”现象频发,不少商标持有者在商标超过使用有效期后,因商标注册意识淡薄及企业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未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续展手续,导致注册商标被注销。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我省商标持有者,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仍需继续使用,须从过期之日起的6个月内,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续展注册手续。6月内仍未提出申请,工商部门依据相关情况可再予于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结束后仍未提出申请,该商标将被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