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信息日报》报道,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受社会关注的被告人刘军、胡薇等制造、贩卖毒品案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刘军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胡薇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军伙同其妻即被告人胡薇研发出制造毒品摇头丸的技术后,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并提供制毒的原料供制毒者大批量制造毒品;单独研发出制造冰毒的技术提供给他人,并提供制毒的原料供制毒者用于制造冰毒;伙同被告人胡薇研发、制造含氯胺酮成份的毒品K粉,合计30.86公斤并单独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
被告人胡薇伙同被告人刘军共同研发出制造摇头丸的技术,转让他人后大批量制造毒品;伙同被告人刘军研发并制造含氯胺酮成份的毒品K粉30.86公斤,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胡薇系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江西某高校教师。主要负责毒品技术的研发和参与制造毒品的指导,刘军负责制造、贩卖毒品,二人对制造毒品具有共同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被告人胡薇的辩护人辩称胡薇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但其因涉嫌犯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自然分娩,应视为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姚晨奕徐江王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