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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丽普
从9月1日开始,我省“文明兴商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帷了。按计划,10日—15日是省商务厅的“诚信宣传周”,其宣传重点就是外派劳务欺诈。目前,省商务厅已全面向全省开通商务公益热线168666666,可查询出国务工相关政策信息,并公布投诉电话:0311—87909379,如遇外派劳务欺诈事件可直接投诉。省商务厅专业人士提醒,出国务工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正规的途径,并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
截至2004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09.2万人,目前在外劳务人员有50多万人。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王德平副处长说,我省对外经济合作的业务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外派机构和人员面临的新情况也越来越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也越来越复杂。由于很多人都抱着“只要有力气、能吃苦,走出去就可以挣到钱”的想法,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差,而且又存在着非法中介组织,致使很多外出务工人员蒙受经济上的损失。
背景新闻
办理出国劳务、研修手续流程图◎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外出务工前,应了解以下情况:
———外派公司的情况,从事招聘外派的公司应具有国家商务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外派劳务资格。劳务人员有权要求外派公司出示经营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出示其与国外雇主签订的合同。如招人单位是受经营公司委托代理招工,可要求其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并查询外派经营公司的合法性;
———所去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
———做何工作、工作期限、有无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的工作时间;
———报酬待遇:包括每月基本工资、超时和假节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
◎需要支付的费用
体检费;培训费:包括教材费、讲课费、考试费和培训合格证费等;护照、签证费(按规定支付);外出务工人员与派遣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按收据金额支付);出国服务费。交纳各种费用后,一定索取收据,并保存好。
案例分析
案件一
中介、个人非法招募
回放:2005年底至2006年初,200名外出务工人员通过中介分批到达赤几巴塔市,准备到一家意大利在当地注册的公司上班(其中有我省22人,是故城王某受山东曹某之托非法招募的)。但国内河北、山东、辽宁的三处“中介”并未将意公司向劳务人员提供的机票款和预付的每人一个月的工资款转交给劳务人员,反而借机向每人收取了1.4万到2.9万元不等的现金作为中介代理费,并在出境前强迫他们签署了1.7万元人民币的国际机票欠条,规定这笔费用将在他们到达赤几后于工资内扣除。
调查:调查显示,意公司所委托的山东的曹某、及曹某联系的我省故城王某及辽宁某职业介绍所,都无国家职能部门批准的外派劳务经营权,属非法招募。
提醒:外出劳务应该到正规的中介部门。
案例二
无效合同维权难
回放:2005年初,内蒙古某能源材料设备公司将我省定州70多名农民先后带到俄罗斯务工,口头约定做建筑方面的工作,每人每天工资100元人民币。每人交纳5000元押金后,公司发给每人一份盖有该公司印章的外派劳务合同书。第一批46人于2005年5月26日到达俄罗斯后,发现工作内容变成了烧窑,直到8月10日,公司只发给每人2000元工资,其余款项一直拖欠,于是所有务工人员罢工。第二批26人于8月8日到达后,看到第一批工人没拿到工资,便没有工作。等待40多天办好手续后,70余名外出务工人员自费回国,开始了艰难的维权路。
调查:经核实,内蒙古这家公司并不具备外派劳务经营资格,而且与劳务人员签订的是一个不完整的《外派劳务合同书》。
提醒:外出务工要调查中介公司资质,还要签订完整的合同。
案例三
伪造项目骗人钱
回放:2005年1月间,马某和高某以在韩国建设“中国城”项目为名,委托多家机构和个人招募赴韩人员,涉及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5省180余人,共收取出国费用总额1426万元人民币,但赴韩人员均未出境,而是滞留天津。
调查:此案的主要问题是,在未征得我驻外使馆经商处同意,也未履行任何核准手续的情况下,虚设国外的“中国城”项目,打政策擦边球来欺骗群众。
案件四
缺乏技能遭遣返
回放:2005年8月,衡水一家公司招募的35名劳务人员被分4批派遣到阿联酋。但是,劳务人员到阿联酋后,由于缺乏技术技能,不能胜任工作的要求,最终被遣返。
调查:在该案中,最主要的还是劳务人员缺乏相应的技术和技能,达不到雇主的要求。培训公司对劳务人员出国前的技能考核把关不严,也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
提醒: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儿,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出国去碰运气,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案件五
雇主“卖”人赚差价
回放:2003年11月,由唐山、廊坊两家公司派到马来西亚的91名建筑劳务人员,因马来西亚的雇方拖欠工资、挪用劳务保证进而引发劳资纠纷,此外,雇方还组织劳务人员到其他工地做工,从中赚取人工费,致使劳务人员群体上访。此外,雇方还骗取了195名劳务人员的保证金。
调查:调查表明,马来西亚雇方利用建筑项目合同和办理工作准证蓄意诈骗劳务人员履约保证金以及工资等,属于恶意欺诈。
提醒:出国务工要查看国外公司的情况,签订正规的劳务合同,办理劳务签证。
案件六
国外注册“空壳公司”
回放:2003年,我省李某和北京的齐某在南非以20美元注册了一家公司(中文名称为联盟公司)。当年4月,李某伙同其他人,以在南非开设服装厂为名,在石家庄市和赵县谢庄乡招募出国务工人员,每人收费6万元人民币。给11名务工人员办理短期访问签证后,来到南非开普敦伊丽莎白市,根本没有合法的工作许可,工人们很快发现上当受骗了,并向我驻南非开普敦总领馆发出求救信。
调查:该案中基本的欺骗手法是,先在境外注册一家空壳公司,骗工人到境外后再使工厂倒闭,遣返工人回国,以收敛高额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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