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因不满已交往7年的情妇对自己的严厉管束,先后担任湖南邮电学校校长、省专用通信管理局局长的副厅级干部曾国华,雇凶伤害情妇贺某一案,日前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 曾国华给贺某写的几份保证书成了庭审证据之一,内容有“每周和贺某发生3次性关系”“以后再也不让贺某生气”“60岁时一定和贺某结婚”等等(参见本报昨日05版)。
官员生活作风糜烂,雇凶谋杀、“教训”情妇,当然早已不算什么新闻了。但像曾国华这样向情妇书面保证“每周发生3次性关系”的,好像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个细节固然说明某些官员为色所惑,堕落到了何等地步,而更令人忧心的是,“色官”的所作所为,居然一直不为组织所知。
作为单位“一把手”的曾国华,是个“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为官之人。现年五十来岁的他与情妇在一起长达7年,不但“每隔一小时要拨一次贺某手机,让贺某知道自己在哪里”,还要与贺某“每周发生3次性关系”,这可都是需要花费时间与精力的。以“开会”为由,外出与情妇频频幽会?日子一长,难免不露馅。上“自由班”,与情妇亲热一番之后,再到单位指手画脚?如此做派,背后肯定有人指指点点。但奇怪的是,7年间他不降反升,仕途通畅,轻而易举地坐上了副厅级交椅。对此,人们不禁会问:组织上莫非对他整天心不在焉,被情妇牵着鼻子走一无所知?究竟是装聋作哑,知情不究?还是根本没把这类“桃色事件”列入干部考量内容?
假如贺某对曾国华的管束没有现在这么严,曾国华想必也不会雇凶“教训”她,而是一如既往地与其保持关系。那么,组织上会不会像以往一样,认为其年富力强,很有工作能力呢?据情形推测,完全可能。一些部门和单位对“一把手”工作的考评与监管松懈到了什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此案折射出了目前官场存在的一种怪现象:一些生活作风糜烂的官员,特别是其中的“一把手”,哪怕终日拈花惹草,甚至长期包养“二奶”,只要经济上暂时没查出问题,组织上多半懒得管。一旦“绯闻”闹大了,组织上这才如梦初醒。此次案件中的曾某,不过是其中沉迷女色,终因“导演”凶案,而把自己送上被告席的典型人物而已。
据检察日报(9月6日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