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汤伟 罗蒙)满心欢喜报名参加“夕阳红”旅游团,不料在乘坐旅游车时因道路颠簸被抖断了胸骨。为此,家住九龙坡的六旬曾老太将两家旅游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38900余元。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曾女士介绍,去年4月初,她报名参加了由我市江山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华东15日游”。4月21日,她在苏州乘坐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车前往扬州时,途中在经历了几次猛烈颠簸后,感觉上半身剧烈疼痛,经当地医院初步检查为胸8椎体出现了骨折。5月8日,她被送回到重医附一院继续治疗,住院90多天花去2万元,旅行社方面支付了15000多元,自己垫付了4000多元。经过权威机构鉴定,曾老太被认定为10级伤残。她多次找到江山旅行社要求赔偿,但旅行社称,出事的旅游车是从当地一家旅游公司借用的,应由车方负责。双方协商未果,曾老太遂将亨大旅游公司和江山旅行社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38900余元。昨日庭审,双方就骨折是否由骨质疏松引起展开了激烈辩论。法庭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