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书记犯事进看守所
据检察机关调查,张保忠于1988年4月至1992年4月任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1992年4月至7月任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车管所所长,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淮北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政委,2003年7月起任淮北市第二看守所党支部书记。 因涉嫌受贿,2005年12月26日被烈山区检察院刑事拘留,2006年1月6日以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1991年底至1998年初,张保忠在担任淮北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检察机关起诉称:张保忠有索贿情节,据调查,1991年底,张保忠到合肥出差中以借款名义,向原中煤特凿公司汽修厂周某索要现金2000元;1994年8月,张保忠从原淮北市消防支队于某处索要一部价值4000元的奥林巴斯相机。
此外,张保忠还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6次,并为行贿者谋取非法利益。1992年中秋节前和1993年下半年又非法收受周送的现金2000元和3000元;1993年11月、1994年下半年和1995年8、9月,张保忠3次收受原中国银行淮北分行城市信用社陈某送的贿赂款4000元、5000元和1万元;1993年春节前,张保忠非法收受某建安个体修缮服务队金某送的贿赂款1000元;1995年11月和1996年上半年,张保忠2次分别非法收受原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淮北支公司祝某送给的贿赂款3000元和5000元。
鉴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周平 武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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