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靳曼 实习记者 郝蕾)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6日联合作出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及雇用他人炒作房价等恶意炒作行为在内的6类违法违规行为将重点打击。 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将集中查处一批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例,并公开曝光。
在昨日召开的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建设厅副厅长许龙发表示,从本月起,我省将用10个月时间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争取到明年6月前我省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要基本良好。我省整治的具体内容是房地产预售管理、商品房预售活动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和房地产经纪中介管理等六大重点方面。
重点检查商品房违法销售
对于商品房预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法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开始销售;未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发放房地产许可证等行为。
严查经济适用房擅自提价
商品房基本情况要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网上备案系统未向住房者和咨询者主动开放;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楼、房号,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或怂恿工作人员、雇用人员炒作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已售出的商品房进行再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而预售或变相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价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擅自销售,不执行审批价格、擅自提价等行为。
未取得预售证严禁发布预售广告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发布的广告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广告发布单位未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查,发布虚假广告或其他违法、违规广告的行为。
不具备预售条件严禁参加展销活动
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擅自举办房地产展销活动;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具备预售条件而参加房地产展销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等。
商品房买卖应使用范本合同
未使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建设厅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在与购房者订立购房合同之前,未向购房者明示商品房合同文本示范文本及条款、格式;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删除或增加条款时,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或排除购房者合法权益,以及采取其他手段侵害购房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查经纪人在合同上代签名行为
对于房地产经纪中介管理中存在的大量在合同上经纪人未签名、代签名行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在代卖买卖活动中,赚取差价;房地产评估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违反规定乱收费,房地产评估机构迎合委托方要求,刻意高估或低估房地产价格的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