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被抓后拒不供认,结果因失主被盗钱款中有一张尾数有特点的百元钞票,所以盗贼最终未能逃脱法律制裁。经四川省三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冬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5月4日13时许,王冬在三台县潼川镇东街宏鑫家电维修部,乘无人之机,将店主装有现金2300余元、2部摩托罗拉旧手机及存折、身份证等物的挎包盗窃,正欲逃走时被店主发现报警。警察抓获王冬后,当场从其身上搜出现金人民币2302元,但王冬矢口否认盗窃。失主称被盗现金中,有一张90版百元人民币号码尾数是“8”。原来,失主有3张连号的90版百元人民币,尾数分别为“8、9、0”,今年春节,她将其中尾数号码是“8”的留下,另2张赠予其弟媳。民警于是清理搜出的现金,发现其中一张90版百元币的尾数号码果然是“8”,且与失主弟媳收藏的2张百元人民币连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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