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家工作人员如此阔4000多万家财哪来的
原双轮集团董事长刘俊卿被判死缓
本报宣城9月6日电 通讯员周瑞平 常青
今天下午,建国以来安徽省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原安徽双轮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刘俊卿案在宣城宣判。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俊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俊卿妻子张兆侠同时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两人还分别被处没收个人财产229.5万余元。
今年52岁的刘俊卿曾经是中国白酒界一位名声显赫的人物。从1993年开始,刘俊卿担任原涡阳县高炉酒厂(后变更为安徽高炉酒厂)厂长,先后任安徽双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涡阳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其妻张兆侠被捕前系涡阳县公安局高炉镇派出所副指导员。刘俊卿于1993年至200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业务和结算货款提供方便,单独或伙同其妻张兆侠先后170多次收受、索取包装印刷企业老板、广告商、原酒供应商、白酒经销商、下属企业及员工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76.15万元,美元25.05万元,港币10万元;其妻张兆侠伙同刘俊卿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464.1万元,美元5.05万元。
此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刘俊卿夫妇拥有多达4000余万家庭财产中,有美元41.55万元、港币61.6万元和人民币1495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法院还查明,刘俊卿于2003年3月10日将为其情妇张某在南京市新街口百货商场购买的一条价值2.02万元的钻石项链,指使他人以“礼品”名义在涡阳双轮酒业销售公司报销,构成了贪污罪;刘俊卿、张兆侠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持有一支猎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