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7日电 今年2月,黑龙江省鹤岗市开始了一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清查风暴。该市检察院系统几乎全员出动参与办案,并从计算机学校借调了8名学生,将45430名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退休职工姓名与殡仪馆登记的26980名死亡名单在电脑中同步核对。 17天时间,对比了12亿余人次,共计核对出1916名(包括重名)退休职工死亡后的退休金被冒领,累计金额达六百万元,涉及到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下辖的28家单位。
鹤岗市检察院成功侦破了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社保工作人员冒领死亡职工退休金系列贪污案件,一举立案13件1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社保系统养肥了一批蛀虫
拥有10万名职工的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是国有特大型企业,也是鹤岗市地方经济的主要支柱。每年巨额的养老金通过分公司的社保科和退休职工管理科发放到退休职工的手中,社会管理系统的漏洞客观上为社保工作人员作案提供了便利。“骗保”行为在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大面积发生,一时间,“花死人钱,吃死人饭”在鹤岗已成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2002年1月12日,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的郭老爷子去世,他的儿子要去办理销户手续。
郭家生活本不富裕,郭老爷子治病,又花掉了大笔医药费,现在是债台高筑。老爷子去世,又少了一份收入。这时,有人给他出主意,冒领死者的养老金。在朋友的引见下,他认识了兴安煤矿退休职工管理科的一位领导张某,没想到双方一拍即合。从2002年5月至2006年2月期间,采取瞒报继续复查登记的方法,冒领死者养老金31692元。这笔钱被双方按月平分。
潘某是原鹤矿集团益新公司退休职工,每月的社保养老金达到一千余元,这在鹤岗的退休职工中是比较高的。2001年12月26日,潘老爷子去世,家属觉得少了一份收入怪可惜的。于是,死者的儿子潘某串通原鹤矿集团益新公司社保科领导薛某和原鹤矿集团益新公司荣工科的李某冒领潘老爷子死亡后的养老金。薛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2002年、2003年和2004年为潘某到邮政储蓄所冒领死者的养老金共计29800元,又于2005年利用职务之便给潘某办理2005年的代理委托开支证明,潘某持此代理委托开支证明先后在邮政储蓄所冒领其父亲死亡后的养老金共计23000元。李某连续三年帮助潘某通过其父死亡后的开支证复查,并于2005年利用职务之便给潘某办理一张2005年家访单,潘某凭此家访单通过2005年社保养老金开支证的复查。三人共同贪污了52800元。
据鹤岗检察院的办案人介绍,参与犯罪的死亡职工家属都比较困难,多数参与犯罪是为了清偿债务,而煤矿的社保工作人员贪污的大笔钱款几乎都被挥霍。据说,“冒领”犯罪的重灾区兴安煤矿的退休职工管理科的部分工作人员一度生活奢侈,花钱大手大脚。该科的工作人员李某几乎顿顿离不开饭店,吃遍附近所有的酒店,被群众送以外号“李三顿”;还有一名工作人员嗜饮名酒,尤其喜欢喝茅台,一次半公斤,人送外号“来一斤”。
三种方式冒领死人钱
经过深入调查,办案人总结出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关人员冒领死亡人员工资的几个特点:
一是死者家属与退休职工管理科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其利益分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死者家属在复查前和复查的过程中(每年的4、5月份鹤岗集团对退休的职工是否死亡进行一次复查)向复查的工作人员行贿,保证一年的工资给复查的工作人员1000到3000元不等。另一种是死者家属把死亡职工的开支证、存折交给退休职工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或退休职工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主动去找死亡职工家属,双方谈好价,一般的情况是对半分,存折在退休职工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手里,有的在死亡职工家属手里。
二是退休职工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借为死亡职工家属办理丧葬费之机,将死亡职工家属交来的死亡职工的开支证和开支存折私自留下,不上报,等死亡职工家属找上门来,自己拿出2200元丧葬费交给死亡职工家属,谎称丧葬费已经报销,注销手续办完,然后再用私自留下的死亡职工的开支证和开支存折按月冒领工资。
三是退休职工死亡后其家属不报告、也不办理手续,然后按月冒领已死亡的退休职工工资。
此外,本案还呈现出犯罪时间长、隐秘性强、主管领导参与等特点。据介绍,本案现已立案13起,涉及19人,犯罪时间最长的达到近5年,总金额10万元。某煤矿退休职工管理科下属三个基层主管领导和两名党支部书记涉嫌犯罪。据办案人介绍,“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始于单位犯罪,最初,只是为了筹集部门的活动经费,后来,演变成为了主管人员的个人职务犯罪。
1916名死者退休金被冒领
今年3月,鹤岗市兴安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退休职工管理科工作人员孙某、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尽管该案的案值不大,但由于孙、徐两人均是退休职工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且都是利用职务之便冒领其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的退休金,作案手段极为相似。这一现象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重视。
鹤岗市检察院专门派人赶赴兴安区检察院,通过深入调研,他们发现:兴安煤矿现有退休职工5234名,已有130余名退休职工死亡后的退休金被冒领,冒领退休金金额高达100余万元,而且并非一人所为。面对这一特大“窝案”,办案人对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以及发案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从中归纳和总结出煤矿社保系统发案的特点和规律。随后,检察机关开始对鹤矿集团社保处下辖的31个国有企业社保科进行了调查走访,证实了“年度复查不严、监管机制滞后”不是兴安煤矿的个性问题,而是整个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的共性问题。为此,检察机关决定以兴安煤矿贪污案件为突破口,开展一次彻底的清查工作。
3、4月份社保系统正在复查之际,检察机关派出人员全程跟踪、全程监督,一一核对,从中查找死亡人数;另一方面,从殡仪馆入手,核查死亡人员名单。
鹤岗市检查院从基层检察院抽调了大批警员,并从计算机学校借调了8名学生,请计算机专家输入了软件,将45430名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退休职工姓名与殡仪馆登记的26980名死亡名单在电脑中同步核对,工作人员用了17天时间,对比了12亿余人次,共计核对出1916名(包括重名)退休职工死亡后的退休金被冒领,累计金额达6百万元,涉及到鹤矿集团下辖的28家单位。
打击少数,挽救多数,立案13起
5月中旬,鹤岗市检察院组成了4个侦查小组,从死亡人员入手,一一核对情况,然后汇总情况,锁定嫌疑人。
经过二十天的艰苦工作,4个办案小组纷纷告捷,一举立案4件6人,全部为大案。涉及到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4个下属公司。接下来,办案人在对已立案案件继续进行侦查、扩大线索的同时,将经核对掌握的线索按照区域管辖,分别交给兴安区院、南山区院、向阳区院和东山区院等4个基层检察院。鹤岗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专门负责对基层院进行指导和督办,并将市院突破案件的经验及时告知基层院。
经过两个月的艰苦工作,4个基层院查办的鹤矿集团社保系统“冒领”退休金系列案件也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鹤岗市共立此类案件13件19人,其中大案9件,涉及科级以上干部11人。除了1件1人因犯罪嫌疑人在逃外,其余12件18人均移送起诉,张××、郭××、屈××等2件3人已开庭审理。
办案人介绍,“冒领”退休金系列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干扰了鹤矿集团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而且,还使得不知情的部分职工对该集团正在进行的改革产生了怀疑态度。其危害性可谓十分严重。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注意办案的策略,“一方面,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经过宣传教育拒不交代问题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办;另一方面,就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退休职工死亡后的退休金被冒领一案,向鹤岗分公司发公告,给时间、给机会、给台阶、给政策,督促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讲清自己的问题,主动退出赃款,只要涉案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到专门接待电话和接待地点主动讲问题,退出赃款的,可以从宽从轻或免予处罚。”
据了解,通过以上工作,先后有多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讲清问题,有5名死亡职工家属到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共收到各种举报材料数十份,有力地推动了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7月26日,鹤岗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第一批被告张××、郭××、屈××被判犯有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缓刑的处罚。其他案件不久也将宣判。
为了杜绝类似案件的再度发生,鹤岗市检察院在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社保系统深入开展了预防工作,将整个案件的基本情况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下属的各公司和煤矿,并结合案例深入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提高了广大社保职工的法律意识。他们还针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助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社保系统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社保处根据检察机关的意见,组成了30余人的清查组远赴山东、辽宁、安徽等地进行清查,目前已发现死亡职工100余人,避免了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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