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超)为切实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秩序,为人居节的举办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近日,市物价部门对市区收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区7家停车场因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超标准收取停车费,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05年5月开始实施的《关于规范整顿我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秩序的通知》,凡是利用城市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设立的停车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其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余各类停车场,如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要实行明码标价,各停车场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标明停车场名称、停放车辆类型、定价形式、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12358举报投诉电话等,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以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对未设置明码标价牌的停车场,车主有权拒付停车费。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物价部门对市区100多家停车场实施了拉网式检查,对7家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和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给予了500元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