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规定,凡符合股东资格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等,均允许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最低注册资金仅为10万元。而在此前,如果要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不仅注册资金要求较高,而且在股东资格上,也要求至少要两个自然人或一个自然人、一个法人或者两个法人。
从石狮工商局得到的消息,一人公司的注册登记从今年1月头两家开始,以后呈逐月递增的趋势,8月份更是达到73家之多。至9月6日止,石狮注册登记的“一人公司”刚好达300家,平均每日创人一家,总注册资金达40404.50万元,涉及行业以纺织服装为主,此外也涉及通讯、信息、茶叶、教育等行业。而这300家“一人公司”,除了33家是改制而来,其他均为新注册的公司。这些新注册登记的一人公司,大部分已正常运转经营,有的公司已获利菲浅。
由于注册此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公司的事自己作主,避免了合股公司中出现的债务纠纷、意见不同等矛盾而且只需要承担注册资本范围内的责任,这些因素有力地激发了人们创业的激情。随着一人公司的逐步发展,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石狮的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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