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邓艳玲
“孟浩事件”备忘录
■8月2日,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收到广州市荔湾区初中毕业生小华(化名)的一封紧急求助信。
信中讲述自己考高中时填写的是公费,录取时却变成了择校生,需交4万择校费。
■8月4日,省政协委员孟浩就广州市中学生小华(化名)的志愿填报问题前往广州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求见局领导时遭拒,并被一工作人员警告:如果硬闯机关大楼,就要打110报警。此后几天,事情经过广东当地媒体和中央电视台、网络迅速传播开来,并被称“孟浩事件”。
■8月7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函给省、市政协,要求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孟浩事件进行调查。
■8月8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函给各新闻媒体,要求在调研结果出来前,不要报道和评论,并拒绝央视《中国法治报道》栏目采访。
■8月9日,广州市教育局向广东省政协发函,对孟浩的行为表示质疑,要求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8月11日,省政协正式复函,表示支持和保护孟浩履行其政协委员职责的行为,对成立联合调查组的主张不予支持。
■8月14日,教育局主要领导会见孟浩,双方进行了“愉快的交谈和沟通”,并已“达成一致”。
■8月17日,广州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会议,会后,向各大媒体发出通稿,通稿上就日前“孟浩事件”首次正式作出回应:工作人员将他当成一般的群众来访是不妥的,尤其在知道其政协委员身份的情况下,说出报警的话更是不妥的。
对话背景
一个月前,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为了解一中学生考学择校的问题,前往广州市教育局了解情况,面见领导要求不但被拒,还被威胁要向110报警。事情被媒体披露之后,全国一片哗然,纷纷谴责教育局“嘴脸丑恶”。一时间孟浩成为敢于行使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权力的典范,广州市教育局成为“权力的傲慢和专横”的标本。
然而,有网友在网上发贴质疑孟浩,到底是去监督还是去说情?这种监督方式是不是有章可循?闯教育局是急于办事还是滥用委员权力?带电视台记者一同前往是不是作秀?教育局领导一出面就“达成共识”,为什么不再提及中学生择校费的问题?
就在9月3日,某中央级媒体又曝出,孟浩对广州市教育局在媒体上的公开道歉并“不满意”,孟浩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对于网友的质疑,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为此,9月4日本报记者连线孟浩。
教育局的道歉是两个“不妥”
青年周末(以下简称为:“青周”):对于“孟浩事件”,8月中旬好多媒体都说您已经和广州市教育局达成共识,您当时对他们的态度还是满意的?
孟浩:事情没你想象得那么简单。事情发生后,8月14日晚,广州市教育局的主要领导的确和我见面,向我做了解释,从我个人来说,我觉得他们的态度算诚恳,和我的确谈得也很好。
礼节上讲,交往有个礼尚往来,人家专程来解释了,作为基本的礼貌,是要回应的。
但这件事已经发展成公共事件,有很多人在关注,我个人表什么态可能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对社会有个交代,让社会去评说比较好。
青周:你当时满意,为什么现在又不满意了?
孟浩:我也看到这个媒体的最新报道了,说实话,我并没有接受那个记者的访问,我也没有向任何媒体表达过我个人的态度,我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知我的态度,而且还把我的话作为直接引语。
广州市教育局8月17日对媒体宣称,会给公众一个正面回应。当晚,就发布一条800多字的新闻通稿。文中对于该事件的描述连标点符号在内为69个字。
文中表示,省政协委员到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将其当成一般的群众来访是不妥的,尤其是在知道其政协委员身份的情况下,说出报警的话更是不妥的。两个“不妥”,这是真正的道歉吗?
择校费的事至今未处理
青周:那真正的道歉该是什么样子呢?什么样的道歉您才会满意呢?
孟浩:将政协委员当成一般群众就是不妥,那一般群众这样对待就妥了吗?这是什么逻辑?思想根子上就不对了,有什么样的思想动机,就有什么样的工作主张,你觉得我能满意吗?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确是不满意,他们当时的处理方式让我不满意,就是现在,对于整个事情的核心,小华志愿填写错误的问题与否,他们只字不提,该怎么处理,也没有向公众给出一个交代。教育局对这个事没有公开的态度,怎么个“妥”法?
青周:隔了那么久,小华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好吗?
孟浩:是呀,大家讨论我的遭遇很多,他们在回应中也只提到对我的态度不妥,对小华的事情却推来推去,没有解决。
小华报考广州市一中的志愿填写的是公费,录取的却是择校,小华坚持认为自己手写的志愿和电脑登记的是不一样的,到底是小华填错了,还是电脑系统出错了,我看由小华和教育局那方自己来说,都不太好,应该要引入第三方来做出鉴定,但这个事情一直没有人来牵头做。而且,有这种遭遇的,不止是小华一个人,还有其他一些学生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记者致电小华家人了解到,小华已入学,择校费暂时没交,学校暂时没催,原因是什么,他们也不知。害怕孩子没书读,他们还在四处借钱。)
记者随行采访是碰巧
青周:奇怪的是,多数媒体都在大张旗鼓地说“孟浩事件”,对小华事情的处理却很少提及,为什么会这样?
孟浩: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如此粗暴对待一个为老百姓寻求说法的政协委员,这个事情本身更有新闻价值,也更让人们关心。
但我个人更关心小华的事情该怎么解决。
青周:当时电视台的记者为什么会恰好拍到这么有“新闻价值”的画面?
孟浩:我去教育局并没有主动叫上电视台的记者。小华8月2日给我发的紧急求助信,8月6日她就要开学了,我看事情紧急,赶快找到省政协常委王则楚商量。他和广州市教育局的陈副局长都是民盟的成员。王则楚当即写信给陈副局长,希望尽快解决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并提出了三点协商意见。我本来希望王和我一块儿去的,但他有事不能去。
当时,广东电视台的记者正在采访王则楚,对我这件事情也很感兴趣,提出和我一起去教育局了解情况。
原本打算进行正面报道
青周:您当时就预感到会出现麻烦,就让电视台的记者随同一块儿去的吗?
孟浩:我说了,我是怀着善意去解决问题的,我就是想去反映问题的。我想拿着有关领导的信件,把信带到,当面把问题说出来,他们肯定会当面给个什么说法。
那一段时间,电视台一直也在讨论择校费的问题,大家抱怨比较多,这个事情我觉得应该是个正面的报道,所以也就同意记者一起去。我在去的路上和记者们说了,如果陈局长愿意接受采访,记者就把机器架上去拍。但是没有想到,会发生那样一幕。
青周:8月4日您从11点到达教育局,呆了将近1小时40多分钟,这么长时间,不可能就发生了被威胁报警这一件事吧?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广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以报警相胁?
孟浩:电视台记者一直在拍,后来很多媒体要采访我,包括中央电视台,报社记者,我都建议他们去电视台找那段素材带看看,看看那一个多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完之后,是他们自己作出判断的,因为这一段,大家都认为最能说明问题,最具有新闻价值,所以大家会不约而同地采纳这一个画面和报道。
明知道电视台的记者在拍,还不收敛,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全省也就900多人有这委员证
青周:我也看了那天录像的文字实录,我看那个陈姓办公室副主任其实是在给你做耐心解释的,要见领导必须要带公函,没有预约人家不安排好像也说得过去呀?
孟浩:我执意要见领导,是因为办公室是综合协调部门,不是业务部门,他们并不做具体的事。
是,我是没有带公函,但我带了政协委员证,也有王则楚写给他们陈副局长的信。我们去之前,也给陈副局长打了手机,但一直没人接。王就说也许是在开会,就让我直接过去。
那天已经是周五了,只有半天工作时间,周日小华就要报到了。我想抓紧时间,所以也来不及考虑这么多了。难道政府机关每天就只能处理预约好的事情,没有预约的突发事件就不处理了吗?这个事情涉及到一个孩子能不能读书的事,我能不急吗?
他们那个柜台有个牌子,也只是说凭工作证和介绍信进入。难道一个委员证还不如个工作证?全广东省也只有900多个省政协委员,更何况我还有王则楚的信。
拦我是个态度问题
青周:她不是告诉你领导都不在,您为什么还一定要闯进去呢?您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省政协委员就无所顾忌了?
孟浩:
那我倒是想知道,她为什么就一定不让我进去呢?有人给我个解释吗?我作为政协委员,政协章程赋予我们这样的民主监督的权力,我连门都不能进,还谈什么监督呢?当时真是没办法和她交流。只说陈局长不在,我问她谁在呢?她又只说每个领导都有安排。
青周:到机关办事,不都是有程序的吗?您当时有些气势压人,才会让那位办公室副主任慌不择言,说出报警的话?
孟浩:我想,看过那段录像的人会有自己正确的判断。
我一开始去的时候是很有耐心地向他们解释,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事情紧急,需要有人来接待,给个意见,也好让孩子安心。孩子信任我,走投无路才给我发的邮件,我不能辜负她的信任。
我作为政协委员,本身就该就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的,她不让我进去又是什么道理呢?领导不在家,也没必要拦我呀。这是个态度问题。
他们后来说,把我当成信访的,那好吧,那为什么又不请我到信访室去坐,讲明情况呢?信访室门都是锁着的。就在一楼大厅说来说去,这是个处理问题的地方和方式吗?连办公室都不让人进,一杯茶水就更没有,这是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接待来信来访人员应有的态度吗?
还是教育管理部门,基本的迎来送往的礼仪都不会。
我做得一点错没有
青周:我看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接受采访时,也承认,从来没有接待过一个政协委员的来访,缺乏经验,您这种民主监督的方式是不是本身让他们措手不及呢?
孟浩:我做得一点也没错。政协委员不是只有通过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采取批评建议的形式,才能有效发挥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我完全是按照今年6月30日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第15条规定,“支持政协委员就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或视察”去做的。
青周:有专家指出,政协组织对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对政府部门没有直接的监督权和调查权,您这样的监督在现实其实是很尴尬的。
孟浩:除了广东省有自己具体的规定外,《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也明确指出,“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应受到保护”。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委员
“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这里面也没说不可以直接进行监督和调查呀。而且,这件事后,省政协、省九三学社都是明确支持我的。
8月24日的《广州日报
》就在要闻A2版的头条新闻,提出依法保护委员民主权利要有新举措的要求,积极探索履行政协职能的新思路、新领域、新形式、新方法。
他们自己放弃辩护的权利
青周:您有没有觉得现在媒体几乎是一边倒的讨伐广州市教育局,他们几乎没有说话的机会,这样公平吗?广州市教育局后来出具公函,措辞强硬,要求省市政协联合调查这件事,为什么会不了了之呢?
孟浩:没有谁不让他们说话,人家也去采访了他们,包括中央电视台的,他们自己不愿意说,自己放弃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不但如此,还不想让别人说,发函给各新闻媒体,要求在调研结果出来前,不要报道和评论。他们一开始就拒绝社会监督,拒绝媒体监督,12天后所谓的道歉,也是轻描淡写的“不妥”两字就想了结。这种只对上不对下的敷衍态度不让人骂才怪。
关于联合调查,首先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对的,一个市级政府职能部门,能要求省市政协做什么事吗?再说,这件事情事实本身很清楚、简单,值得调查吗?
孟浩其人:48岁。 政协广东省第九届委员及学习与文史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广东省政法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政府督察队特约督察员,
广东省政府省直单位行风评议团团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