肮脏的澳大利亚“警察文化”
今年8月5日,《悉尼晨报》发表了澳大利亚高级警官马克·斯扎拉科的一份报告。该报告显示,虽然过去几年中警署已经知道有2/3的女警察受到过色情骚扰、一半受到过身体性侵犯,但是警方内部始终没有对这种正在不断蔓延的现象作出有效的回应。
起诉性骚扰案通常会被拖个三五年
马克在报告中指出,过去的18个月中,澳大利亚各地的平等委员会已经收到了百余个女警察要求解决性歧视或性骚扰的电话,但只有4个案件得到解决。这些电话反映的内容包括在培训课程中受到男警官的性侵犯、传播某个女警官私人生活、对女警官性攻击等。
娜瑞尔·麦克凯纳是第一个性骚扰案件起诉成功的女警官,她曾经在维多利亚地区从警多年。她说,当时她很担心自己提出的案件是否能够被审理,因为平等权利委员会很有可能会把警界的名誉放在首位,审理中出现袒护被告的不公正现象。不出所料,她的案子从提出以后,整整被拖了3年还未得到结果。为此,麦克凯纳又把案件提交到澳大利亚反歧视法庭。最终,在历经了5年的审理后,最近麦克凯纳才赢得这桩官司。
但麦克凯纳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工作,如今她在悉尼开了家美容院来谋生。她告诉记者,她有很多好友,其中不少也是警察,她们也曾经遭遇过性骚扰的问题。其中有一位从1996年起就开始了漫长的投诉之路,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后来,她联系到了一位新任的维多利亚行政长官克丽斯丁·尼克松,当尼克松听完了两人的遭遇后,感到非常的震惊,表示要尽自己全力去改变那种肮脏的“警察文化”。在尼克松的努力下,她的朋友在去年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警察文化”的实质
尼克松说,澳大利亚“警察文化”的实质是:警署是一个男人的俱乐部,男人可以为所欲为,所以女孩要在警署这样的地方呆下去,有时候不得不低三下四。麦克凯纳说,她的很多从事警察工作的好友即使受到了性侵犯也不敢说。“她们对我说,把这些事说出去不值得,因为很有可能最终会像我一样失去工作。”
同时,麦克凯纳说,平等权利委员会与警察的特殊关系,也使整个审判有不公正或被一再拖延的现象。在澳大利亚,性骚扰的投诉首先是被警署以违纪现象处理的。如果投诉人不满意,可以到平等权利委员会去进一步上诉。因此,整个审理过程会很漫长,受害的女警官要两次举证,还有可能会不了了之。因为平等权利委员会优先考虑警署的名誉,他们是不可能为受害人利益来审案的。因此麦克凯纳的胜利被认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她由此还被奖励了1.25万美元。(世界报专供搜狐稿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要让丑陋的面目为公众所知
除了麦克凯纳案外,在澳大利亚其它地区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马克的报告中着重提到了轰动政府的古尔本警察学院性骚扰女学员的案件。
负责审理这起案件的检察官莫若尼说,2005年,有23名古尔本警察学院的警官强迫与女学员发生性关系;2006年,又陆续出现18起强迫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其中有两起被认为最恶劣:一起是一个女学生被要求“性帮助”,另一起是一个男警官发给女学员一张他自己的生殖器图片。但令人惊讶的是,根据澳大利亚的行业法规,虽然这些警官已被拘留,但却不可能被开除职务。马克说,这正是性骚扰现象迟迟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因之一。
马克指出,“警察文化”的根本问题是过度宣扬男子阳刚气,警察把具有性侵犯意识的行为作为重要的阳刚标志。同时,在警署内部,男性警察还养成定规,对男同事的性侵犯行为保持沉默。
莫若尼说,由于澳大利亚有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的法律,因此古尔本警察学院案件中的涉案人员至今无法被披露,包括他们现有的工作等,这让涉案人员无形中躲过了公众的批评。马克认为,与那些受到创伤的女警官相比,这种处理方法显然是不公平的。特约编译 冯家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