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女大学生下跪求职刺痛整个社会,它是残疾人求职就业困境的缩影。另一条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近日下发各地。所有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 原《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新《办法》则在此基础上扩大到了“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即所有单位。
让我们吃惊的是,解决残疾人就业的模范单位往往是一些外资或合资企业。和国际接轨是最近几年使用频繁的词汇之一,但往往用在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谋求更大利益时使用,在解决残疾人就业上咋不与国际接轨呢?
目前《残疾人保障法》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当残疾人就业面临诸多困难时,要么修改《残疾人保障法》,要么出台新的、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问题。残疾人就业与国际接轨要从扩大就业领域做起。残疾人就业空间狭窄、信息渠道闭塞。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招募残疾人的企业不过数百家,就业岗位也局限在推拿按摩、聋哑人教育等,而心理咨询师、调理师等国外残疾人就业比较集中的行业,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
尽管法律上明文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残疾人”,但在很多国人的潜意识里存在着歧视残疾人的观念,尤其表现在单位用人方面,类似于“身体健康、没有残疾”的招工要求比比皆是。广州日报(冬雪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