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7日讯
9月6日上午,长岛县调整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举行。这次供热价格听证会按照法定程序按期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为增强政府定价的透明度、确保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县物价局事前进行了定调价前的价格成本监审,在广泛的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了这次价格听证会。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代表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20多人,邀请了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和跟踪报导。
听证会上,就《调整城区供热价格(讨论稿)》进行了广泛讨论。供热企业认为,2003年以来,原煤价格大幅度上涨,城区供热面积和规模较少,造成供热价格明显低于供热成本,供热单位难以为继,财政补贴负担较重,调整供热价格势在必行。考虑到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这次调整城区供热价格统一实行按建筑面积收费,居民按20元、非居民按28元标准,上升幅度为11.4%。同时供热企业对服务承诺提出了一些保障措施。县物价局对调整供热价格方案提出了初审意见,县价格认证中心对供热企业2004、2005年两年度的供热成本提出了监审后的意见报告,交付与会代表进行广泛讨论和质证。
与会代表从不同角度,畅所欲言,各叙己见,对这次调整供热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对《调整城区供热价格方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质疑。代表们对这次调整供热价格的原因和必要性表示理解,原则同意价格调整方案,但对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供热效果、服务质量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代表们普遍认为,这次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开得非常成功,政府充分考虑了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为人民群众参与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一次很好的机会,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实际体现。(宋禄昌陈伟林吕家强) |